中共临澧县纪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精神,中共临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机关与临澧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县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 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县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和直属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分别是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直属事业单位1个,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澧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及县委巡察办(组)的人员经费。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539.75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25.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08.43万元,增长8.94%。2021年度支出总额2539.7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33.8万元,增长26.61%。收入与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部分年终奖励在2021年列支、巡察及审查调查业务用房工程尾款、巡察院落维修改造、新购执纪执法车辆等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39.75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2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53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0.96万元,占76.03%;项目支出608.79万元,占23.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39.75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325.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08.43万元,增长8.94%。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539.7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33.8万元,增长26.61%。收入与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部分年终奖励在2021年列支、巡察院落维修改造、新购执纪执法车辆等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3.8万元,增长26.61%,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部分年终奖励在2021年列支、巡察院落维修改造、新购执纪执法车辆等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98万元,占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9万元,占4.27%;卫生健康支出66.2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124.18万元,占4.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4.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3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9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部分年终奖励在2021年初发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年初预算为20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13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9.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51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86%,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98.2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6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与上年相比增加0.73万元,增加6.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列支上半年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8.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购执纪执法车辆3辆,购置费71.6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5万元,占10.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33万元,占89.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6个、来宾56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调研检查及乡镇来客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纪执法车辆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运行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县纪委监委一般性支出518.55万元,其中:会议费支出0.91元;培训费支出6.17万元;办公费44.68万元;印刷费34.43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3.11万元;电费6.04万元;邮电费38.43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5.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81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5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48.3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0.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71.67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9.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6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5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及时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绩效整体评价及绩效专项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临澧县纪委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临澧县纪委监委是党的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聚焦主业,紧紧围绕执纪监察,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包括县委巡察办、两个常设巡察组共有干部职工编制107个,实际在职人数104人。
二、单位财务情况
(一)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为2214.38万元,年末预算支出为2539.75万元,超年初预算325.37万元,主要通过调整预算和上年结转资金解决。
(二)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98万元,占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9万元,占4.27%;卫生健康支出66.2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124.18万元,占4.78%。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1年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14.98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1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33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无。严格根据相关文件及内部运行管理要求,切实规范“三公”消费行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推动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向好,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2021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清廉临澧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临财发〔2022〕8号文件及相关绩效评价指标等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工作任务。通过检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绩效自评材料,得出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参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经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