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见实效
“通过县、乡纪委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连续多次督促整改,该养猪场已将存栏生猪全部卖掉,栏舍拆除,长期笼罩在周边的臭气终于消散了。”7月28日,临澧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听到群众这样反映。
6月15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收到该县烽火乡将军社区部分群众投诉,反映在烽火乡将军社区肖家嘴组,距离道水河河堤不足100米的一处栏舍内,圈养着百余头生猪。该社区周某某的养猪场污水直排,且恶臭扰民。投诉称,2020年村民们曾向县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相关情况,县生态环境部门下令整改,但该养猪场屡禁不止,仍在偷排粪水,污染周边水体河流。
6月28日,临澧县纪委监委、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发现村民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周某某养猪场存在污水直排,造成水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养猪场距离饮用水源道水河河堤不足100来、居民区不足20米,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居民日常生活因此受到严重干扰。
“限期在一个月内完成退养,并将场内的养殖粪污彻底转运至附近环保设施合格的干粪堆棚和集污池,作为附近居民种植农作物和脐橙基地肥料备用,对查实问题立行立改。”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责令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职责。7月25日,该养猪场业主按照退养要求,将存栏生猪全部销售一空,拆除了栏舍,业主将养猪场内的养殖粪污全部转运完毕。这是临澧县全面落实“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守护一江碧水的一个典型案例。
为确保“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落实见效,今年以来,临澧县纪委监委突出重点难点,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下达的“整改清单”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解决时段实行“三个一”,即简单问题1周内解决,重点问题1月内解决,难点问题1季度内解决,超过整改时限的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止污染环境问题4起,督促整改3起,对落实不力的3家企业实行约谈提醒。“目前,全县所有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已全面展开。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组织进一步开展落实整改专项督查,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强化责任,推动‘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