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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庆中秋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3 09: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在国庆中秋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筹)、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国庆、中秋(以下简称 “两节”)将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市纪委《关于在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县纪委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1.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情况。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现金、购物卡、礼品等;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转移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等问题。

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情况重点检查《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明治理红包礼金纪律的通知》(常纪发〔2016〕9号)文件精神执行情况以及违规公款购买月饼、高档烟酒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情况。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高档小区、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通过单位食堂或其他方式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招商部门,以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化整为零”逃避检查;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合零为整”规避查账等问题。

4.违规公款旅游情况。重点检查以培训、开会等名义公款旅游;打着爱国教育、党团活动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问题。

5.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情况。重点检查不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以各种理由将公车停放在小区、家属院落等非单位场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重点检查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变相大操大办;形式上不请客、不设账本,实际上利用个人影响隐蔽收受礼金等问题。

    7.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公职人员参赌涉赌、吸毒涉毒、违规饮酒、酒后驾车等问题;以及落实特护期安全维稳工作纪律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要把国庆、中秋期间纠正“四风”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二)专项检查

1.由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主要宾馆、茶楼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等问题。

2.由县财政局负责,对拨付的专项资金或“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三公”经费,违规设立“小金库”,以及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贴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3.由县国税局负责,对全县主要饭店(酒店、农庄)、商场、超市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抽查开具发票等情况,重点检查公款吃喝、接待、公款购买节礼和高档烟酒等方面的问题。

4.由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对全县各大超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违规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5.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对“两节”出入县城主要路口的公务车辆进行甄别检查,重点检查节假日公务用车出行情况,交通事故涉及公务车辆情况,以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

7. 由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牵头,对监督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暗访督查

县纪委将派出暗访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看、听、问、查”,了解和掌握被督查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各专项监督检查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迅速传达《临澧县关于在国庆中秋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庆中秋双节放假前要层层召开班子成员会、机关干部会,对各项纪律规定再重申,特别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六种违纪情况进行再强调,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开展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节俭过节,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坚决防止 “四风”问题反弹。

2.强化责任担当。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并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情况报送,从9月25日起,以上单位以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暗访督查组每天下午5:30点前,将当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报县专治办(联系电话:5899263,邮箱lljwdfs@163.com,节日放假期间情况10月9日统一报送)。县电视台、县电子政务办等部门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宣传引导,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3.加强执纪问责。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紧盯国庆、中秋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从严执纪。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中共临澧县纪委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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