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复核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试点乡镇、街道(筹)、县直有关单位:
9月5日,县协调办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对“互联网+监督”平台录入的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大部分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录入的数据进行了认真复核,保证了录入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9月底前全省并网运行、全面公示公开打下了坚实基础,但还有少部分单位依然存在录入数据不全面、录入数据金额单位不正确等问题。
根据省、市协调办通知精神,各有关单位要再次对录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并将复核工作情况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形成纸质文档,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协调办(县纪委一楼113室)。报送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本次复核完成后仍存在数据错误等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关于在“互联网+监督”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严肃予以问责。
附件: XX(单位)“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复核工作完成情况
临澧县“互联网+监督”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XX(单位)“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
复核工作完成情况
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XX(单位)于9月XX日前全部完成了“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复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复核工作。XX(单位)民生资金项目共计XX项(对照本单位应公开的目录项目填写),其中需要填报的民生资金项目共计XX项,总金额XX万元,已填报的民生资金项目共计XX项,总金额XX万元,已填报的数据中项目有实施单位XX个(或项目发放给个人XX人)。
2.关于村级财务数据复核工作。XX乡镇(街道)共有XX个村(社区),9月XX日前已完成数据复核工作,其中,XX个村(社区)数据导入真实完整,发票补录对应齐全。
XX单位(公章)
2017年9月 日
备注:县直有关单位报送民生资金项目复核工作情况,试点乡镇、街道(筹)报送村级财务数据复核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