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部分窗口单位突出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临澧县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简报
第 7 期
临澧县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关于我县部分窗口单位突出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8月7日至10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部分窗口单位整改后的情况进行了督查暗访。发现我县政务中心存在以下问题:8月7日13点38分,县政务中心的县人社局、县房管局、县公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个窗口工作人员下午上班仍然迟到。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实相关问题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8月7日下午,县人社局肖艳,县公安局周维卫、县房管局唐晶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文春华等4人上班迟到。根据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委调取8月7日县政务中心监控视频,对当天全体工作人员的当班情况进行了调查,还发现有县人社局祝凌琼、王辉芳、刘锐、朱爱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胡炎林、刘美君、叶飞等7人当班睡觉,县人社局赵忠红、刘辉蓉,县公安局陈荔、余平等4人当班不在岗,县人社局王乐当班玩手机,县公安局徐鹃鹃上班迟到等问题。
二、追责问责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出现的上述问题,是贯彻落实6月27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会议精神和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部署打折扣、走过场的表现;是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表现;是县政务中心及有关县直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监督不严、工作失职的表现。为了严明纪律,严肃作风,经研究决定:
1.对县人社局肖艳、县公安局周维卫、县房管局唐晶晶、县不动产中心文春华等4人上班迟到的问题予以政务立案;对县人社局祝凌琼、王辉芳、刘锐、朱爱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胡炎林、刘美君、叶飞等7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县人社局赵忠红、刘辉蓉,县公安局陈荔、余平,县人社局王乐等5人予以谈话提醒;责成县公安局对徐鹃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予以处理,并调离岗位。
2.对县政务中心主任李金涛、县政务中心督查室主任陈蓉等2人日常监督检查不力的问题予以政务立案;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人社局副局长张辛春、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大队长胡柏军、县房管局大厅办主任张建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周新等4人予以诫勉谈话;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廖华明、县房管局副局长叶子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洪武等3人予以谈话提醒。
三、工作要求
全县各单位要紧紧围绕6月27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会议精神和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部署,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地方经济发展环境。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和自行整改“回头看”;要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提升政务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结合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加强转变工作作风,营造抓作风、强服务、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刀刃向内,加强对政令不通、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纪律不遵守、推诿扯皮不办事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举一反三进行问题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优化发展环境的主体责任,认真查摆本单位存在的干扰、破坏、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和责任人,切实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导问责。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行动,既查干部作风建设,也查问题整改追责情况,坚持常抓不懈,实现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从快从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责任。通过问责手段,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震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纪律不严、作风涣散、服务不优等问题,全力抓好政务服务建设,为确保开放强县、产业立县落地见效和临澧赶超发展打下稳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