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澧县委关于印发《临澧县2018年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2018〕1号
中共临澧县委
关于印发《临澧县2018年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筹)临时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经济开发区工委:
现将《临澧县2018年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临澧县委
2018年2月22日
临澧县2018年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锤炼干部作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快速推进“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打好“五大会战”,擦亮临澧“干部作风最实”品牌,特制定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对照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培育敢于担当、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
二、目标要求
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以“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为主题,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慢作为、缓作为、懒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现干部作风“六个明显提升”工作目标。
(一)服从意识明显提升。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聚焦聚力,快速行动,快速推进,快速反馈,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把服从和维护县委权威摆在讲政治的首位。
(二)服务意识明显提升。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真心服务群众,真情服务企业,真正服务发展。
(三)责任意识明显提升。做到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发扬“钉钉子”精神,盯住要落实的事,以速度赢进度、以效率创效益,确保承担的任务及早完成,让“马上办”成为常态。
(四)担当意识明显提升。面对困难和矛盾,不回避、不推脱,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敢负责、敢担当,以一抓到底的狠劲、一鼓作气的拼劲,奋力赶超发展。
(五)争先意识明显提升。工作高点定位、对标一流,积极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在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立说立行、一抓到底,确保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争一流。
(六)规矩意识明显提升。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不碰红线、不触底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临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等相关纪律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主动接受监督,争当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整训活动。集中开展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作风整训。重点学习《临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等相关纪律规定,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查找剖析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3月底前,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筹)、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训活动。(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筹>、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二)开展明责担当活动。3月底前,全县各乡镇、街道(筹)、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要紧紧围绕县委“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打好“五大会战”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将工作任务细化,以清单形式分解到站办股所等二级单位,分解到班子成员、中层骨干、机关干部。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筹>、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
(三)开展重要岗位作风评价活动。在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许可、执法、管理职能单位中确定一批股室作为受评对象,评议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采取民意调查、集中测评、日常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民意调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县作风办、县统计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按照服务对象(在相关职能单位受评股室中实行办事台账登记制度,各单位必须对所有来单位办事的服务对象、外出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填写服务事项、群众联系方式等内容。登记分股室进行,形成办事台账,建档备查)或服务事项20%比例电话随机调查,精准统计,年终汇总。(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四)开展培育典型活动。通过评议、测评,结合推荐等方式,开展“好班长”“好股长”“好干部”评选活动,树立作风务实的先进典型。对作风务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先进典型在干部任用时予以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
(五)建立定期曝光机制。县作风办要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工作融合,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并在县广播电视台、纪委网站设立曝光台,每月通报曝光,分类处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对确实构成违纪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开展电视问政,选择1—2个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并全程录播。(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
(六)严格结果运用。因作风不实、工作失职等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的,单位绩效考核不得评优;在实施“开放强县、产业立县”战略中,中心工作停滞不前、信访维稳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绩效考核不得评优;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2人(含2人)以上被立案调查或单位发生集体性违规违纪被立案调查,单位绩效考核不得评优;连续两次在曝光台被曝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在作风评价中排名后3位股室的负责人,责令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岗位异动,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责令单位党组织对分管负责人调整分工;分管联系的干部职工受到纪律处分或3人次(含3人次)受到诫勉谈话以上组织处理的,分管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在县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协同推进。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特别是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突出问题和成因,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切实改进作风。
(二)强化教育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推介一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先进典型,营造抓作风、强服务、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将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既查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也查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既查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也查单位干部作风管理情况,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紧盯不放,按相关规定处置到位。
(四)强化机制建设。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管理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考核评优等制度挂钩,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见人见事,力戒空谈、不走过场,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中共临澧县委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