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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建立廉政档案为116名纪检监察干部“画像”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30 11:32: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准监督,不断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新路径,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有关基础信息。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根据省、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向组织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房产、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兼职、上交礼品礼金、持有护照及出国境等14个事项。要求10月底前全县116名纪检监察干部,完成个人有关事项的初次填报。

 《方案》中规定,纪检监察干部有被司法执法机关处理、涉及民事诉讼及媒体曝光炒作、婚姻变化等情况,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报告,特别重大事项,有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谁来监督纪委?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而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是打开“手电筒”,照亮“灯下黑”。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是坚持刀刃内向,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让纪检干部“晒出家底”,提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是“严管”又是“厚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下阶段,县纪委监委将通过建立电子档案,运用可自动进行风险评估的应用软件,对廉政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实时查询、综合分析、预警提示和廉政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客观公正评价和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依据。同时,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凡建档对象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个人廉政情况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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