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用“三高”方式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临澧县积极对标上级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刹住歪风,正风肃纪,厉行“五个严禁”,重点围绕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5个方面,对照要求抓排查,找准问题列清单,严格要求抓整改。
该县采取“高密度排查、高频度检查,高标准整改”方式,集中力量,加大对县直、乡镇单位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对清理整顿内容分类逐项指导,分块督促检查,分层深查细挖、分别整改到位。
据该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临澧县清理整顿“定位正、目标明、节点准”,省电视电话会不久后,县委、县纪委监委专题研究部署,把专项整治定为政治任务,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从落实政治纪律的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高位处置”。县纪委监委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分段明确、按点验收”。各单位5月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对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从发现问题之日起1个星期内,向主要责任人、相关人员追缴相应费用。对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立即整改到位。对清理出来的“土政策”与上级对标,不合要求的一律废止。
为防止“整后重犯、边整边犯”,该县规定,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有新违规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没有发现或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顶格处理。
“开展专项整治必须把严标准、敢于碰硬,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决移送和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要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抓住“老问题”,紧盯“新动向”,持续深入纠“四风”,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严厉态势”。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权华如是说。(临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