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临澧县纪委监委是党的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聚焦主业,紧紧围绕执纪监察,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2、机构设置: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2个,派驻纪检组10个,包括县委巡察办、两个常设巡察组共有干部职工编制102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992.52万元,即财政公共一般预算拨款992.52万元;支出预算数992.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公共一般预算拨款支出为992.5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数881.5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项目是巡察办经费、专项业务费、反商业贿赂、公路水上三乱治理、作风办专项等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240.5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3.5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无。执法执勤用车4辆。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