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监督“探头”紧盯乡村项目建设
“150万元,竞标成功!”12月5号,随着最后一声“法锤”敲定,临澧县刻木山乡彭市社区村级平台建设及附属工程竞标尘埃落定。“乡纪委、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监督,见证了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罗南山高兴地说。
彭市社区的做法,只不过是该县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阳光操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涉农项目建设、涉农资金投入明显增加。为确保资金分厘用在指定项目上,遏制微腐败的发生。临澧县常念“清、建、管、查、惩”五字经,出台了“三议两公示一审核”等硬性规定:项目实施前,列出工程预算书,在醒目位置,公示项目内容。对投资10万元以上的大型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公开竞争,绝不准暗箱操作。各乡镇纪委严格审核,把好最后一道关口,实际操作中,该县新安镇纪委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坚持“五看”:即看专项资金数据,看相关制度管理,看项目开展内容,看工程建设现场,看投入产生效应。该镇近几年投入的72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土地项目整理、水库除险加固、村组公路硬化、堰塘整修、机耕道新建、路灯安装等民生工程,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为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县纪委、审计、财政部门运用高清“探头”,对村(居)涉农工程实行全方位监督。对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涉农项目资金及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经济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5年来,县纪委先后对29起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堵塞了资金漏洞,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
“乡村‘法锤’声的响起,不仅为经济发展编织了一张‘保障网’,为干部清廉、社风清正熬制了一副‘防腐剂’,更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了一个‘推进器’。”该县纪委副书记陈勇如实说。(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