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超云来临澧督导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防腐败工作
8月21日上午,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徐超云率领工作组一行,调研督导临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防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兴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杜权华,县纪委分管领导及县财政、审计、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9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徐超云讲话)
(会议现场)
今年以来,临澧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对2016年1月1日以后立项,总投资额200万元以上,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政府融资或担保资金投资的74个项目全面梳理。其中,已经竣工的项目27个,在建的23个,待建的5个,未建的17个,民营投资的2个。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对自清自查不认真的一律打回。38个业主单位对7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建设实施、资金和财务管理、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履责等6大方面27项内容开展了3轮自清自查。
徐超云高度肯定了临澧在贯彻落实常办发[2016]16号文件精神所做的工作,但在预防腐败调查、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落实上还比较迟缓,职责还需要进一步清晰,任务有待进一步明确,工作还要进一步较真。同时就进一步强化落实预防腐败工作,他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在贯彻落实文件过程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要履行到位,不能有偏颇;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抓好监督和项目“两个主体”定位;三是要统筹多方力量,构建互相传递共享信息,互相移送问题线索的“两个互相”工作要求;四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协调和考核“两个机制”;五是落实领导亲自过问、目标工作层层过关的“两过要求”,全力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防腐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