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县委同意,决定开展县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分别对新安镇、四新岗镇、太浮镇、烽火乡、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进行巡察。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本次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三大任务、六项纪律”,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党的领导方面。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意识不强、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缺位、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领导不力等问题。2、党的建设方面。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制度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到位问题,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党性教育薄弱、宗旨意识不强问题;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得力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流于形式的问题,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问题。3、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党委(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不够严格,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是否存在党委(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不担当、不负责问题;是否存在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问题。4、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方面。重点了解是否存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到位行为;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管辖范围内权力运行脱离监督,权力寻租现象突出的问题;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服务群众措施不力的问题。5、县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的问题,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工作地点:县委巡察办(县国资公司四楼)
巡察组分工安排、举报电话及邮箱:
组名 |
组长 |
副组长 |
被巡察单位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第一巡察组 |
周晓然 |
罗先清 |
县民政局 |
0736-5808998 |
ll_xwxcz11@126.com |
蒋祖兵 |
太浮镇 |
0736-5808158 |
ll_xwxcz12@126.com |
||
第二巡察组 |
陈宏炎 |
周 芳 |
县环保局 |
0736-5808518 |
ll_xwxcz21@126.com |
杨秋平 |
四新岗镇 |
0736-5808318 |
ll_xwxcz22@126.com |
||
第三巡察组 |
孙观金 |
江开学 |
县水利局 |
0736-5808035 |
ll_xwxcz31@126.com |
余宗华 |
新安镇 |
0736-5808086 |
ll_xwxcz32@126.com |
||
第四巡察组 |
刘永兴 |
金春树 |
县人社局 |
0736-5808083 |
ll_xwxcz41@126.com |
王 鸿 |
烽火乡 |
0736-5808085 |
ll_xwxcz42@126.com |
举报箱地点: 县委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6-5808698
中共临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