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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2 08:3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领导干部廉洁情况,近日,常德市印发了《常德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管理办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分别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

 廉洁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纪委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市管领导干部,区县(市)和市直单位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其他干部廉洁档案。

 廉洁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从业情况),述责述廉测评结果,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有关部门提供的涉纪事项的结论性意见,信访反映问题的核查结论,本人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的情况,受到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处分、处罚情况(含问责追究情况),纪检机关(机构)党内监督报告的有关情况,受到组织处理情况,其他需要存档的有关情况。

 廉洁档案信息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为参加和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供依据,为其他廉洁把关等工作提供依据。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中凡领导干部个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组织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经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常德市纪委还将建立与纸质档案相对应的电子廉洁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廉洁档案管理的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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