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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及时查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6 11: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六组4月23日正式进驻以来,临澧县共收到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交办件9件(其中重点件3件),截止5月10日,已有5件办结。                      

 日前,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临澧县纪委对群众反映关注的环保投诉,及时介入调查处理,迅速启动追责手段,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开展责任追究。

 一是态度坚定。该县由监察局长牵头,主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具体调度,四个案件室主管常委、办案人员全部上阵,督促县环保局对中央、省环保督导组交办件的案件及时办结,县纪委及时跟进。目前,已督促县环保局办结5件,涉及三个乡镇,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已全面介入调查。

 二是指向清晰。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政令畅通的高度,明确掌握三个方面的纪律。一是紧盯中央和省、市交办的问题,环保部门在规定时间及时处理回复;二是环保部门的整改回复,要材料真实,让群众满意;三是随时关注回复处理后的群众及社会反映。

 三是问责及时跟进。紧紧围绕市督察组交办的问责重点,明确四个方向:一是相关部门对于中央和省交办件处理是否到位;二是在审批环节是否存在需要问责的情形;三是监管环节,部门监管是否到位;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哪些相关人员需要问责。只要是有问责情形的,无论涉及到谁,一问到底,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不迁就。

 目前,县纪委以交办件和环保部门提供的情况为线索,全面开展调查,对环保部门已办结的5个交办件中可能涉及的问责情形,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对上级的交办件有8起已经介入调查。其中,由县纪委二室办理的交办件,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修梅镇分管环保工作的武装部长宁某、环保室主任肖某不正确履职和履职不力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大唐牧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唐某立案审查;对修梅镇畜牧站长肖某、工作人员唐某、分管畜牧工作的镇政协联络处主任周某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到的修梅镇观音洞村、高桥村、赵家村的相关责任人,责成修梅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限期处理到位。同时,在调查期间,对配合调查不力的县畜牧局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约谈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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