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环保局违规使用行政执法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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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复
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核定情况
反映湘J5K818行政执法公车有关问题。据调查, 2017年3月23日下午,由临澧县环保局局长杨少伟带队,和该局副局长唐宏协、何清泉,环境监测站站长杨必华、财务股长余丽华、自然生态股股长潘晓慧一同赶到省环保厅进行工作汇报,派出2辆公务用车,在该局办公室公务用车登记台账予以登记。该局当天用车通知单显示,当天申请用车股室为杨少伟,用车时长为23日—24日两天,到达地点为长沙,用车事由是到省环保厅联系工作,使用车辆为湘J5K818(行政执法车)、湘J5LH18(应急用车,司机杜铁平),随车人员为杨少伟、唐宏协、何清泉、杨必华、余丽华、潘晓慧。
2017年3月24日上午,在省环保厅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完毕后,该局相关人员驾车准备返回临澧,当车辆经过万家丽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时时间为12:40左右,在杨少伟的提议下决定在此吃午饭,随行司机便将车辆停靠在了该路段大润发超市地下停车场。
信访反映该单位公车私用的问题失实,信访反映该单位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车辆的问题属实。
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临澧县环保局3月23日和24日两天的公车使用虽然经过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将用车时间、人员、事由、地点等内容在该局办公室进行了登记备案,此次调查中没有发现该单位公车私用的情况,但在此次调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行政执法车辆未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此行为违反了中办发〔2011〕2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四条之规定。
三、处理建议
鉴于临澧县环保局违规使用行政执法车辆存在临澧县公务用车平台尚未建立、公务用车严重不足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且调查中未发现该单位公车私用的情况,建议责成该局就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