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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澧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11 14: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4月至6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8月3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开展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2018年8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召开中层骨干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联系单位、部门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2、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整改。成立了县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扬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关中平、孙圣科、胡政、彭晋辉和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李清平任副组长,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组长彭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协调、督导检查。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班子,明确了整改牵头人和责任人,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细化整改任务,强力落实整改。2018年8月17日,局党组制定下发了《临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措施、时限、单位,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调整改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整改督导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结合整改工作任务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并呈报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彻底。主要是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2018年9月24日制定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意见》、《2018年县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制度。全局重大事项决策、人事调整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严格按要求做好党组议事记录,详实记录议事程序与规范、议事的主要内容。

2、不按准则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主要是2017年专题民主生活会、2016年环卫处组织生活会未按程序要求进行。

整改情况:局政工人事股对2017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所有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补齐了没有及时记录的相关会议内容。环卫处党支部对2016年组织生活会所有资料进行了清理,对未整理归档的资料进行了全部归档。同时,结合单位党建工作实际,2018年7月5日局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召开2018年上半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了会议召开内容、程序、时间及相关规定与要求,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指导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确保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程序性、严肃性和实效性。

3、纠风治乱不动真碰硬。主要是局党组对作风问题处理不严,没有严格按规章制度兑现奖惩,不愿较真碰硬。

整改情况:2018年,全局以落实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要求为契机,制定了《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开展重要岗位评价为重点,制定了《县城管执法局重要岗位接受评价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日常监督考核,按规定兑现奖惩,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一是强化作风纪律教育。利用每次召开中层骨干工作例会、干部职工大会机会,深入学习作风建设规定,强调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做到了逢会必学纪律、逢会必讲纪律、逢会必查纪律,进一步做到时时刻刻绷紧作风纪律的弦。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关于作风建设及案件查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遵纪守规防线。二是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2018年6月19日,组织接受评价的安福执法大队、经开区执法大队、特勤执法大队开展作风纪律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单位及个人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存在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与方案,全面开展整改落实,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开展警示谈话教育。按照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相关要求,对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和干部职工中作风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现象,特别是对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不在岗的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教育,重点明确纪律规定、规章制度相关内容,提出落实纪律与规定的相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共计208次、873人。四是严格实行监督考核。每周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一个考评考核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3—4次监督考核(其中周末值班执勤2次),每月对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和全局干部职工上班纪律、请销假、日志填写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按绩效考核兑现奖惩。下发工作日志和上班纪律通报11期、目标管理考核通报11期、专项督查通报5期、绩效考核通报3期、周考核交办书21期,通报上班迟到35人次、请超事假扣款358元。五是开展干部职工述职测评。2018年7月5日,制定了《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中层骨干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测评工作的通知》、《2018年上半年城市管理协管员测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局中层骨干和干部职工及城市管理协管员民主测评,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升城管队伍整体形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不善于抓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局党组全力抓业务工作,未尽力抓思想政治建设。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局党组结合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教育培训方案,强化了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开展集中教育。2018年3月20日—2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委党校举行为期了三天的集中教育培训,制定了《县城管执法局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教育培训暨干部职工作风整训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及要求。培训中,聘请党校讲师、派驻纪检组负责人重点辅导学习了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并积极参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挑战赛》,有90名干部职工取得了“三好学生”的称号。三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明确专题学习内容、时间,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课教育,开展活动教育,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素养。

5、落实有关要求不到位。主要是局机关内无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基础宣传设施。环卫处未按要求落实“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设施建设。2018年10月10日,在机关院内新建了一个高标准宣传橱窗,制作了十九大精神宣传和城市创建宣传专栏。环卫处、垃圾处理场设置了专门的宣传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二是加大专题宣传。结合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求,在机关大门口设置了宣传盾牌,在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条幅。环卫处、垃圾处理场分别在大门口张贴了扫黑除恶宣传牌。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基础工作不达标。主要是未按要求设立党建工作站;新成立的支部党建工作资料不齐全;党性账本填写不规范;民主测评表整理不齐全;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8年8月17日,结合全县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安排与部署,制定了《临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的通知》,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局政工人事股牵头,重点对2017年存在的党性账本填写不规范、民主测评表整理不及时、个别党员党费收缴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限期进行整改。其中,2018年9月28日垃圾处理场党支部2名党员按规定补缴2017年上半年党费24元,各党支部按要求对所有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2018年10月16日设立了局党建办、支部党建工作站和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建设施,在各支部活动室悬挂党旗,张贴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基层支部党建工作阵地。

7、培养和发展党员不合规。主要是2015年垃圾处理场党支部发展党员、预备期未满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转正,并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局政工人事股、垃圾处理场党支部2015年9月发展苏梅芳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及2016年9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所有材料进行查阅,整改到位。2018年9月28日垃圾处理场党支部发展一名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与规范进行发展,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与质量。

8、干部管理不精细。主要是垃圾处理场人员分工不合理,个别工作人员每周在三个岗位轮流工作;望城执法大队有一名应退休工作人员,现仍在上班,一直未办理退休手续。

整改情况:垃圾处理场核定编制12名,实有在编人员11名,其中机关抽调1名,在岗工作人员10名。2018年6月1日,结合工作实际,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地磅计量员与食堂工作人员三个岗位工作进行了重新合理安排,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解决了工作岗位及时间不合理的问题。望城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应退休现仍上班的问题, 2018年12月12日已按相关程序与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上下班纪律抓而不紧。主要是工作人员提前离岗开餐;个别执法人员上班不在岗;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录入指纹打卡签到;请假、调休履行备案手续不及时。

整改情况:关于工作人员中餐提前开餐的问题,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食堂就餐时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与要求,在机关食堂门口张贴就餐时间,明确食堂负责人不得提前开门提供就餐服务;同时监督考核股定期或不定期对提前就餐问题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奖励考核范围兑现奖惩。机关一名工作人员未录指纹打卡签到的问题,已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录入指纹实行上班打卡签到。严格执行请假、休假制度与规定,各股室、队、办及二级单位人员请假、休假必须按程序审批,手续必须报监督考核股备案,监督考核股每月将请假、休假及上班考勤情况汇报总后报请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局予以通报。

10、“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政治理论学习没有结合单位创新;违规发放目标考核奖励;机关、环卫处、垃圾处理场存在个别接待超费用的现象;机关公务车运行费用过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与方式。为全面加强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召开专题会议、上廉政党课、开展主题活动、个人自学等方式创新理论学习。2018年3月20日—22日在县委党校举行了为期三天的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教育培训,聘请县委党校讲师专题授课辅导。2018年6月28日,在县委党校二楼会议室组织全局党员开展庆“七一”活动,党组书记、局长李扬同志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坚信马克思主义,争做一名新时代合格共产党人》的廉政党课;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专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安排专人辅导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现场进行学习交流,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清理规范绩效考核奖励。2018年11月1日,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对近三年目标管理考核发放到各队、办的绩效奖励进行了清理,根据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相关要求,对已发放现金奖励予以全部收回上缴财务。三是清理规范接待费用。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财务装备股、环卫处、垃圾处理场对近三年的接待费用进行了清理,对机关存在的2次超标准接待、环卫处存在的1次超标准接待、垃圾处理场存在的1次超标准接待全部已按规定由接待当事人补缴到位。四是规范公务用车。县城管执法局机关一台公务车于2008年购买,使用已达10年期限,里程近20万公里,车辆老化受损严重,2016年、2017年多次维修,造成使用维修成本过高,因车子发动机出现问题,从2017年10月至今一直停用,2018年无维修费用。

11、支出把关不严。主要是机关违规列支印刷费;行政账户列支工会经费。垃圾处理场支出大额经费无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违规支出印刷经费。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按财经纪律规定对2016年违规列支的印刷费进行了清查,此项费用为县创建办所支付的印制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资料费用。县创建办属临时协调机构,其所需经费在县城管执法局财务做账列支,县创建办安排有一名专职报账人员具体负责。因2016年正处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之即,委托相关业主印制的宣传资料较多,所支出费用也多。反映支出费用与附件不符的事,县创建办报账员已补齐相关资料。二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对2016年在行政账户中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主要是反映支出羽毛球比赛费用、看望慰问病人费用,局财务装备股已经将账目转入工会经费专账。三是规范垃圾处理经费。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牵头,办公室、财务装备股、垃圾处理场负责人对垃圾处理场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支出的库存区处理费用进行了清查,核实支出主要是附件资料不全,经过与垃圾处理场负责人、具体经办人、施工方进一步进行核实,并按要求重新补齐相关附件资料。结合垃圾处理场工作实际,对所有处理费用进行了严格审批把关,明确工作经费支出必须按程序逐级报批,经审核同意后再按程序实施,实施后必须手续完备后再申请报账,严格控制支出。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谈心谈话记录不真实。主要是部分人员谈心谈话记录由他人代笔。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副科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内容,并详细进行记录。每月底由联系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检查、统计,并将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确保了谈心谈话制度与内容的落实。

13、日常监督执纪不力。主要是对工作人员脱岗缺勤查处不力;个别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归档不及时;交办问题整改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召开中层骨干会议、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明确上班纪律、工作纪律、执法纪律、着装规定等内容,坚持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每周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一个考评考核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3—4次监督考核(其中周末值班执勤情况必查2次),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在下周工作日上班时予以交办。每月对全局干部职工上班指纹打卡签到、请销假、工作日志填写情况汇总统计、通报,并按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兑现奖惩。二是对近3年来单位4名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及时归档相关资料。三是按要求落实交办问题。关于机关一名工作人员不录指纹上班打卡签到的事,交办后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从2018年5月下旬录入指纹实行上班打卡签到。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4、违规处理购买社会服务事项。主要是环卫处与单位在编待岗人员签订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与单位在编职工签订街道洒水承包合同。

整改情况:由联系环卫工作副局长牵头,环卫处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现有的垃圾清运、洒水压尘承包合同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关于洒水压尘承包合同。2006年环卫处改革时,将洒水压尘作业实行公开招标,其中洒水压尘工作第一轮由个体经营者曹某中标承包,因使用旧洒水车,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后于2009年4月2日实行第二轮公开招标,由单位待岗职工龚某中标承包,由承包者自行购置新车,合同期限8年,2017年4月1日到期,到期后因环卫处洒水车辆无法及时跟进,经研究由承包者继续服务至环卫处购置新车为止;2018年1月15日环卫处购置新洒水车,洒水压尘工作由环卫处自行负责,与承包者解除所有合同及服务;该承包人龚某于2018年2月1日回单位正式上班。二是关于垃圾清运承包合同。2006年环卫处改革时,将垃圾清运作业实行公开招标,由单位待岗职工韩某中标承包,2006年1月10日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限8年,中途因多次增加清运范围、增加清运设施投入,合同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将环卫作业全面推向市场,现环卫作业市场化已进入公开招标阶段,因此垃圾清运工作将在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工作中一并解除处理。

15、物资采购弄虚作假。垃圾处理场在2016、2017年采购垃圾处理专用材料上,入库数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出入,涉嫌多开发票套取资金。

整改情况:由联系垃圾处理场工作的副局长牵头,财务装备股、垃圾处理场主要负责人参与清理工作,对垃圾处理场2016年、2017年采购的垃圾处理专用材料进行清理核查,清查中发现专用材料入库数量与出库数量台账不相符,主要原因是出库使用时管理人员台账登记不及时,数量记录不全,经与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核实,对台账进行了补录核准。2018年11月2日,结合垃圾处理专用材料管理工作实际,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临澧县垃圾处理场专用材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专用材料管理制度,明确专用材料管理人员职责,完善各项管理使用台账。同时,每月底由垃圾处理场财务人员与专用材料仓库管理员对专用材料的库存情况及使用明细等进行盘底核对,确保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近几个月来,我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县委巡察办及第四巡察组的正确指导下,对照意见与建议,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党的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局党组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局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明显,上级的各项政策部署在本单位的工作规划中能积极贯彻落实。二是党的思想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教育与培训,扎实开展各项政策理论学习与主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更加重视,各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得到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加严格,基层党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党的作风纪律建设更加严格。局党组把履行主体责任摆在了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对待,狠抓工作职责来落实,“两同时谈话”坚持到位、“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各项纪律制度督查到位,相关问题调查处理整改到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县委巡察办   0736—5808698

          县城管执法局  0736—5820208

邮政信箱:临澧县安福街道建设路141号

 

中共临澧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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