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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澧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18 14: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根据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我们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担当。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这次“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的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全局首要的政治任务,党支部书记、局长庞彩志带头认领责任,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强化了党支部对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局党支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成立了县森林公安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庞彩志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局长田开东任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森林消防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万勇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3.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成效。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党支部书记、局长庞彩志立即召集相关人员会议,讨论确定了巡察整改方案的总体思路和框架;2次召开局党支部会,将巡察反馈的13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限定了整改期限,确保每个整改项目都必须取得实际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召开了1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成员“四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在脱贫攻坚、森林防火、执法办案、党报党刊订阅等工作中身先士卒、作表率,带头履职尽责。日常工作中与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经常联系沟通,联合县林业局开展了“春雷2018”、“绿剑2018”和集中打击西洞庭湖区域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办结了马家砖厂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救助受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召开了全县油茶适时采摘工作调度会,印发1000份县政府关于油茶适时采摘工作的通告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移送我局的王敏非法狩猎案,经我局侦查终结,移送县检察院起诉;配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全县加工生产樟脑油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将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作为烟花企业复工前置条件对50家烟花企业进行了验收。

2.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党支部切实负起党建主体责任。根据我局特点,制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讲座和研讨相结合,每名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时间累计达到了40多个学时。二是执行上级决策不走样,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①开展森林防火宣传。9月5日,我局联合市局、佘市桥镇林业站在佘市桥镇文家店墟场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向过往居民和游客发放印有“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和“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标语的环保购物袋、宣传手册400多份,认真解答过往群众对森林防火相关事项的咨询,受教育群众5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全民防火氛围。②建设森林防火检查岗亭。在太浮山甘溪峪、胜利、王化、雷水进山路口新建了4个森林防火检查岗亭,已经安装完成并交付佘市桥镇、太浮镇和太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使用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联合太浮山风景名胜管理处、太浮镇政府、佘市桥镇政府建立了护林队伍,经常开展防火巡查。并对太浮山景区游道倒伏的可燃物进行了全面清理,消除火灾隐患,针对全县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我局起草了通告,2018年10月10日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④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太浮山进行了1次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2处隐患以县安委的名义进行了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还邀请市局专家对我县部分重点山头、烟花企业进行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整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规范资金管理、规范开支,今后不再重犯。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思想防线筑得不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形势与法治教育、“唱国歌、升国旗”、开展志愿者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大“四个意识”教育力度,培养民警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民警个人担当,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人文环境。二是抓队伍建设。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执法限权,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凡处罚须经集体商定,避免暗箱操作和“一言堂”。班子成员与民警每月开展1次谈心谈话,突破“面和心不合”的瓶颈。三是重媒体宣传。2018年8月29日,我局建立了“临澧森警”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动态,目前已经发布信息6期;2018年在临澧手机报、县政府网站、常德日报、湖南林业信息网、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中国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0多次,树立了我局队伍的良好形象。

4.学风不正。

整改完成情况:建立了全员学习制度,每月15日为集中学习时间。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开展政治理论、森林防火知识、法律法规、作风建设等知识的培训学习。2018年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班子成员带头进行微宣讲,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记录内容比较详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新建了高标准的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投影仪、电脑等配套设施齐全,入党誓词、发展党员制度、“三会一课”等各类制度均上了墙。新建了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二是党支部班子换届不及时的问题,我局已向县委组织部门做了汇报。三是制定并实施《临澧县森林公安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每季度进行考评并公示。四2009年-2017年的所有档案请专业人员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年度装订成册、归类存档。新购置2个党建资料专柜,对2017年以来的各类党建资料按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6.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1次党课的要求,2018年召开支委会14次,支部党员会11次,上党课3次。严格按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了1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

7.队伍建设缺乏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三转”等要求纪律规定,重新调整了干部岗位分工。我局党支部积极支持配合派驻农业局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及时完成纪检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民警参加省森林公安局组织的森林防火内勤及报表业务培训、法制业务培训、刑侦业务培训、政治业务工作培训,我局还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业务培训,5个乡镇和局机关的14名森林消防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高压水泵的使用、操作及维护。专门聘请技术员进行讲解示范,并在队员实际操作中予以现场指导,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警队整体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

整改完成情况:办公用房有2间超标,在巡察中已经整改落实到位。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9.干部作风待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的要求,严格执行上班纪律,指纹签到。事假或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报局长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登记,假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加强工作纪律督查,把考勤情况纳入年度岗位考评。二是严格执行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着装管理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干警均着装上班,警容警貌有了改观。三是规范了工作日志填写,详细记录去向及主要工作情况,每月及时汇总,日志交局长查阅审核。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抓好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月对谈话对象进行谈话,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勤廉为民意识。二是规范谈心谈话记录,被谈话对象按规定在谈话人记录本上签名。谈心谈话月报表与实际相符,每月均按时报送县纪委。

11. 行政执法“宽、松、软”。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的程序,调整了执法办案角色,局长亲自参与案件审批,制定并实行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二是《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民警人手一册,严格执行,不得滥用裁量权,不搞变通。三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召开了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联席会,共同商议涉林案件的执行问题。对延缓缴纳罚款的案件进行了催缴,对要求恢复原状、补种树木的处罚督促执行到位。今后对不能主动执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将及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将执法质量作为生命线来抓,以严格执法为重点,着重从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强化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奖惩等环节入手,办案人员责任心有了明显提高,案件质量有了大幅提高,在全省森林公安2018年执法质量评比中位列第5名。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2.违反财经纪律。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今年以来没有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二是调度资金,及时报销支出费用,尽量不跨年度报销费用。三是规范支出票据,确保附件齐全。

13.“特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了《临澧县森林公安局特费管理规定》。特情耳目费实行一事一报制度,由单位集体讨论通过后按规定执行。严禁将特费充当单位“小金库”,严禁在特费中发放办案人员奖励、加班误餐补助、福利补助、侦查补贴等;严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不得虚报特费支出、套取资金谋取私利,不在特费中开支一般公务接待等公用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工作。我们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二)整章建制,健全长效机制。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整章建制力度,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加强治本工作。

 (三)统筹结合,推动工作发展。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森林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森林公安改革期间,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用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森林公安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县委巡察办0736—5808698

县森林公安局0736—5829119

邮政信箱:临澧县朝阳西街155号临澧县森林公安局

   编:415200

 

 

 

中共临澧县森林公安局支部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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