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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临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31 15:5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制定我县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督重点

1.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监督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否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是否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做到底子明、数字清;是否做到人员到岗到位、精神传达宣传到位、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等。

2.县直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监督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发改、教育、生态环境、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及经开区是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是否明确及落实各岗位人员和职责;是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基层一线联防联控情况。重点监督村(社区)以及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相关站所是否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是否对重点人员摸排到位;是否落实“三个一”的人员防控措施;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是否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有效约束了人员外出流动等。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监督全县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否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自觉服从指挥调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规定。

二、责任分工

1.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査指导组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收集、掌握、报告发现的有关问题。

2.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工作专门举报电话,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分办处置,跟踪相关办理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处置结果。监督举报电话:0736-5835116(人工接听),0736-12388(24小时语音受理)。

3.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登记交办、督办工作,建立快查快处机制。

4.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严肃执纪问责。

5.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联系监督单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要求。

6.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做好委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证信息指令畅通;办公室做好监督一线后勤保障。

7.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委机关疫情防控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査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全县各单位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责任情况开展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有序执行。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贺吉敏任组长,县纪委常委胡久平负责具体协调,相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司其责、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3.注意方式方法。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把握监督重点,注重监督的精准性、规范性,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的实地监督检查,防止监督过多过频妨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聚焦基层一线,坚持“四不两直”,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严格疫情信息共享、公开审核制度,严禁擅自发布。同时,要加强自我防控,确保自身安全。

4.严肃执纪问责。要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等问题;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以及贪污截留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瞒报、漏报疫情和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得力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发挥以案示警作用。

5.严管厚爱结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精准问责又敢于容错纠错,激励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共临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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