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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2 08:33: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典型案例。

 1、临澧县龙凤山矿渣粉磨有限公司二工区火灾事故。 2018年11月29日22时16分左右,临澧县龙凤山矿渣粉磨有限公司二工区高配室因设备老化陈旧,导致两台变压器烧毁,部分配电屏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傅祖荣身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失职,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傅祖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澧县新安耐磨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火灾事故。2018年11月23日11时40分,临澧县新安耐磨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新生产线不锈钢蜡模车间静置分离器因电器短路,导致自动控温系统失灵引发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7.5万元。谭力生身为公司安全生产厂长,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履职失责,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谭力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妙音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017年5月16日,临澧县民泰黑火药有限责任公司妙音分公司因违规操作、超量生产及超量储存,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5死2伤,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2017年5月21日,公安机关对妙音分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舜麟、法人代表杨居华、安全厂长陈礼江予以刑事拘留。杨舜麟、杨居华、陈礼江身为党员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漠视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没有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纪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杨舜麟、杨居华、陈礼江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临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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