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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纪通报第1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6 15:48: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9730


通报6起违反交通法规党员典型案例

县青山水轮泵灌区管理局枢纽管理所工作人员朱新国交通肇事问题。2016年12月21日,朱新国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原杉板乡坪山村十六组时,因操作失误,致使一人死亡。2017年8月15日,县人民检察院对朱新国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7月,朱新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修梅镇水阁村党员华刚酒驾问题。2017年6月21日,华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县城区人民街电信路路口至红军路路口路段时,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望城街道和平社区党员刘宏酒驾问题。2018年5月6日,刘宏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二环路象山隧道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被福建省福州市鼓楼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7月,刘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新岗镇柏枝台社区党总支书记向才高酒驾问题。2018年7月23日,向才高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县城区滨河路九龙路口至207国道路口路段时,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向才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新岗镇众胜村党员杨相桂无证驾驶问题。2018年9月28日,杨相桂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沿临岗公路东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并碰撞行人致使他人受伤,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3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杨相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停弦渡镇古渡社区党员杜方清无证驾驶问题。2019年3月20日,杜方清无证驾驶未注册登记、未投保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县白虎山超限检测站时,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拘留3日、罚款1012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杜方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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