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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纪通报第4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8 14:54: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 4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91128

 

通报6起党员干部工作失职典型案例

 

为促进全县党员干部改作风、勇担当,带头真抓实干,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太平街道(筹)农丰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裴贻中工作失职问题。200411月,原安福镇农丰村越俎代庖、乱作为与他人签订土地发包协议(无效)处置常德市矿山救护队所属国有土地,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裴贻中时任原农丰村村委会主任在协议上签字,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7月,裴贻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祖金,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明慧工作失职问题。2006年,县畜牧局在处理金丰水库渔场问题时,将产权违规转让给他人,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损失,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田祖金时任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邹明慧时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7月,田祖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邹明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公安局安福派出所副所长兼社区二中队中队长胡世荣民警朱翔工作失职问题。胡世荣、朱翔2013年办理石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时违反相关规定,导致该案历时6年未结案;在2017年受理王某华被非法拘禁案时违规,导致该案立案不及时。以上均造成不良影响。胡世荣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朱翔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7月,胡世荣、朱翔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望城中队中队长李建华工作失职问题。20181115日晚,李建华在望城桥头查处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时未正确履职,致使当事人脱离并逃避了应负的法律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建华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99月,李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太浮镇文化站站长辛宏元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6年,辛宏元在担任原陈二乡综合文化站站长负责危改工作期间,对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不严,导致3名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辛宏元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7月,辛宏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太浮镇城建站工作人员祝仕宏工作失职问题。20153月至20164月,祝仕宏在担任太浮镇城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专干期间,将不符合条件的3名村干部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导致该3名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祝仕宏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7月,祝仕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6起工作失职典型案例,有的无视法律,超越权限或滥用职权乱作为有的漠视规矩,枉顾程序或包庇纵容不作为有的轻视责任,职责缺位或惰性思维慢作为有的忽视原则,敷衍塞责或马虎了事假作为慷国家之慨,费群众钱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为纪律所不容,为群众所不忍,为社会所不耻。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无论到哪一级,责任都会一追到底;无论在职退休与否,责任都会追到终身。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县开展,结合两个临澧之问,党员干部要找准自己坐标,查找个人差距,做到群众的关注在哪里,我们的工作就跟到哪里,群众的诉求是什么,我们的使命就是什么。发扬青山精神“太平精神”切实改进作风,谨记使命担当,带头真抓实干,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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