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通报2起党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临澧县合口镇楠桥村虚列路灯开支问题。经查,2017年3月-2019年3月,陈新春在担任临澧县合口镇楠桥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采用伪造路灯安装合同,虚列财务相关资料,将多报的24盏路灯款,计62400元,用于村里建设征地、招待费、公务费等开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9年12月,合口镇楠桥村党总支部书记陈新春,党总支委员、村主任陈洪,党总支委员、报账员吴霞等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澧县合口镇农业站工作人员王小勇吸毒贩毒问题。经查,2018年10月,王小勇因吸毒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2019年2月伙同他人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若干,并将购得的部分毒品包装后交由他人销售。2019年10月,王小勇因贩卖毒品罪被临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9年12月,王小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临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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