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期,常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严肃查处了一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寿县龙潭桥镇赤港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永久违规办理低保、违规收费问题。黄永久为其不具备低保资格的儿媳(卢某)和母亲(李某)违规办理低保;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向群众收取费用21600元;截留社会抚养费15000元,用于村里的开支。黄永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给群众或收缴财政。
2、汉寿县洋淘湖镇卫生院院长戴信刚等人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戴信刚利用患者院外转诊在洋淘湖镇报销居民医疗保险的机会,安排院支部副书记蒋卫华、工会主席王毅,以重复报销医疗保险的方式,骗取农合基金328071.49元。戴信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销工会主席及院委会成员职务;蒋卫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金额已收缴财政。
3、桃源县佘家坪乡原天宝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天进等人套取工程款问题。王天进在任原天宝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指使村会计燕良春以冬修渠道工程款名义套取资金20000元,其中10000元被王天进据为己有,10000元用于水利建设。王天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燕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王天进据为己有的10000元已收缴财政。
4、澧县金罗镇政府农技专干卢光波滥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4年,卢光波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假报案、虚假理赔等方式为亲属谋取非法利益,骗取理赔款181040元(含投保本金131000元),卢光波亲友非法获利50040元。卢光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5、津市市原渡口镇金盆村原党支部书记唐汇芳优亲厚友、套取粮补问题。2015年,唐汇芳在担任原渡口镇金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帮助其姐夫杨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2007年至2015年期间,金盆村利用虚报面积方式,套取粮食直补款33057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唐汇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6、津市市原渡口镇天鹅村原党支部书记雷光红虚报冒领问题。2011年至2012年,雷光红担任原渡口镇天鹅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工作中,虚报冒领“三清五改”资金6000元,未计入村账核算;2015年原渡口镇天鹅村村委会通过多报80亩耕地地力补贴,套取资金8400元,用于发放片组长工资及环境卫生整治误工补贴。雷光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7、西洞庭管理区原望洲办事处东湖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喻鹏飞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喻鹏飞指使其他村干部套取国家危改资金119000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喻鹏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8、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上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正乾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李正乾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欺骗手段索取国家发放给本村五保户杨某的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归自己支配使用。李正乾还存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3100元和挪用村民“建房办证费”12500元等问题。李正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给群众。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重违反党纪党规,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对上述8起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坚定决心,释放了“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压,持续发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基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雁过拔毛”的行为,严查重处,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正风反腐、纠风治乱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