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纪通报2014年第3期
临 纪 通 报
第 3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公开曝光
县作风办 通报10起干部作风建设案例
1、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省、市、县三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交叉检查中发现,5月15日上午县质监局李进、5月16日上午县烟花局裴先桂、县交通局钱继军、县总工会何咏时等4名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李进、裴先桂、钱继军、何咏时等4人受到了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处理。
2、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周丽上班时间手机上看电视剧、房管局窗口吴清玲上班时间在办公电脑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县政务中心给予周丽、吴清玲警示谈话、在工作人员例会上公开检查处理。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周丽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处理。县房管局给予吴清玲警示谈话、书面检查、罚款200元的处理。
3、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熊清贵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听音乐、工作人员张升武6月13日上午未进行指纹考勤。县公路局给予熊清贵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处理;给予张升武警示谈话、书面检查、扣除当月津贴50元的处理。
4、2014年6月13日中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一中教师蒋训清、毕阳工作日在龙潭河餐馆午餐饮酒(高考结束后,县一中高三1102班全体学生邀请老师聚会)。县一中给予蒋训清、毕阳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处理。
5、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黄炎上班时间手机上看电视剧。县交警大队给予黄炎警示谈话、书面检查、6月份目标考核扣分并按制度进行经济处罚的处理。
6、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农业局408室、303室关门办公。县农业局给予胡凤栖(303室工作人员)、刘桂平(408室工作人员)警示谈话、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7、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审计局审计二股审计员方玉霞上班时间在办公电脑上QQ聊天。县审计局给予方玉霞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处理。
8、2013年农历8月4日,停弦渡镇新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邓先锋以儿子考上大学为由违规赈酒;另查实,邓先锋任新溪村支部书记期间,新溪村部分村级收入不入账,邓个人存在职务侵占问题。停弦渡镇纪委给予邓先锋撤销其新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9、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文家乡丰登村妇女主任宋桂芳在丰登村江家组自已家里以儿子购置房产为由赈酒,宴请了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1700元。宋桂芳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2013年12月8日柏枝乡太平村支部委员唐汇南(2014年3月至今任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在太平村堰尾组自己家邀请亲朋为其母亲做七十岁寿辰,除亲戚外,来客共77人,送礼金17100元。县纪委责令唐汇南退还了违规收取的17100元礼金。唐汇南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督查
2014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半年进展情况督查通报
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6月中旬,县纪委由三名副书记带队,组成三个督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的选择了30个单位(名单附后)进行督查,全面了解被督查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今年,围绕中纪委提出的“三转”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确定了“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工作目标,突出主责、聚焦主业。按照年初工作统一部署,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尽职尽责,上半年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1、日常工作稳步推进。多数单位及时传达了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四新岗镇的文化广场建设和街道改造项目、修梅镇的公租房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将在下半年适时启动招投标程序,官亭乡的公租房建设项目、房管局的公租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人社局、住建局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农业局油料、种子采购项目均走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农村“三资”管理全面铺开。按照第一阶段清理工作要求,各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系统培训,并做好了本乡镇的资料录入、签订协议等相关工作,为下段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优化经济环境效果较好。所督查的单位方案有重点、举措有创新,围绕双联企业积极为其帮困解难,上半年没有涉企方面的重大投诉件。
2、作风建设措施有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到位。按照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积极清理和腾退整改。严格公车管理。多数单位建立了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并按县委作风办工作要求,实行非工作日用车备案。县水利局公车使用台账清晰、记录详实;县公安局为本系统公车装备GPS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公车管理;全县共收缴违规一般公务用车26台,其中超标进口车9台,超编车17台。严控“四费”支出。大部分单位“四费”支出使用账单明确详细,全年指标、追加指标记录完整。县人社局、住建局、畜牧局、公安局对“四费”清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教育局对津补贴清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规范;修梅镇加强“四费”内控机制建设,实行定期报账制度,由“财税所长、纪委书记、经手人、镇长、书记”进行“五人会签”,禁止签单消费,坚持日清月结。强化主动问责。九里乡建立“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六条规定”和“村支部书记作风纪律六条规定”的“双六条”制度;杨板乡纪委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干部进行约谈,并有相关的谈话记录,上半年共上交个人检查3份;县文广新局对林伯渠故居干部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主动问责,责令在系统干部会上作深刻检查,记录详实;县四中创办校内《简报》,定期对教师队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通报,作风建设震慑较大;修梅镇制定了《修梅镇违反作风建设的处理规定》,确保作风建设效果;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开展内部作风督查,其中县教育局下发通报2期,房管局下发通报4期,公安局下发通报10期。此外,九里乡、房管局、人社局、农业局对作风督查交办函所涉及的问题均整改到位。
3、信访办理较为规范。所督查的单位对信访举报问题处理积极,官亭乡、停弦渡镇等单位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望城乡纪委自办信访件2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有力的避免了上访人动辄越级上访;停弦渡镇新制定下发了《在全镇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镇、村、组三级网络实施方案》,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上半年,县纪委信访室对官亭乡、修梅镇和四新岗镇共交办5件信访件,按照信访办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均在交办期限内予以办结,没有发现超期办理的现象。
4、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渐显。房管局牵头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及时开展了专项治理,按时报送了资料,目前已经停收了住宅抵押登记费,对房屋档案查阅费标准限额调整为40元/次,并形成制度。财政局于6月9日出台下发了《临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增强节支意识;出台了三资规范化管理意见,明确了三资管理工作职责,举办了3期业务培训班,对三资管理工作共组织开展了5次督查,第五期《常德通讯》专题推介了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了党政机关拖欠群众钱款专项清理工作,通过自清自查,42家单位填报了拖欠款项金额,共计1190.45万元,15家单位制定了偿债计划,截至目前已偿还欠款19.14万元。卫生局牵头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5月下旬县卫生局与县纪委纠风办联合,对各医疗单位进行了一次督查,对发现的网外采购药品、乱检查等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领导重视不够。一是少数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相关的会议精神没有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也没有提请在党委(党组)会上专题讨论,有些单位会议记录极为简单,缺少对反腐倡廉工作具体的研究和部署,对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县公安局、畜牧局、经管局、统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太浮镇、林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资料准备不充分。二是班子分工不够合理,按照转职能工作要求,优化经济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应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少数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对优化经济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没有直接分管,本单位本系统抓作风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2、办案力度不够。督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压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现象,但是案件查办工作启动迟缓,目前,督查的9个乡镇中停弦渡镇、杨板乡已办结案件1件,太浮镇移审案件1件,陈二乡1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乡镇办案的缺口较大,目前部分乡镇虽有案件线索,但都还没有着手立案查处。少数乡镇处在等案子的阶段,等上级交办、等群众举报,缺乏主动挖掘线索的精神,对办案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3、工作成效不够。少数单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对需突出的重点工作不清楚,纪检监察工作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对日常工作梳理不够,工作难有起色。从部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小结来看,重部署,轻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没有具体的事例、数据来体现工作成绩,方案内容成为总结语言的情况较多。
三、后段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厘清工作思路。此次对30家的单位的督查,所暴露出的问题不是个案。“三转”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围绕“执纪、监督、惩处”,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务必增强岗位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对个人“四风”问题剖析整改,严以律己,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有的放矢,需要向班子会进行汇报的及时汇报,需要上级纪委予以支持的,及时向上汇报取得支持,切忌有目标不实践,有问题不整改,有成绩不总结,在思想上倦怠,得过且过。务必对已经落实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初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下段,对公务消费的控制和规范将是各级纪委工作的重点,县委新出台的接待管理办法,各单位务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进行新接待精神传达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内控机制。在作风建设问责方面,严肃查处违反优化经济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双十禁令”等作风纪律的人和事,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吃拿卡要等行为,树立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良好风尚。同时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与县作风办保持联系,及时上报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进行主动问责的典型案例,主动问责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3、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照县纪委下发的责任分解和考核办法,逐项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力促工作有实效,避免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主动化解信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及时调查取证,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妥善的解决,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坚决把信访矛盾化解在第一线,今后不属于疑难复杂的信访件,一律由本辖区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上交矛盾,坚决不允许越级上访。启动案件查办。7月份要消除办案空白乡镇,委局主要领导将约谈案件查办被动的乡镇纪委书记。抓好“三资”管理。各乡镇在依照程序做好“三资”清理工作后,要加强“三资”管理制度运用,切忌为录入而录入,为协议而协议,加强工作灵活性,规范“三资”的审批、流转等程序,切实对本辖区农村“三资”实行阳光管理。
附:随机抽查单位名单
随机抽查单位名单(共30家)
杨板乡、修梅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九里乡、官亭乡、望城乡、陈二乡、太浮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农村部、卫生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四中、烟草局、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质监局、国土局、经管局、教育局、统计局、水利局、科技局
第 3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公开曝光
县作风办 通报10起干部作风建设案例
1、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省、市、县三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交叉检查中发现,5月15日上午县质监局李进、5月16日上午县烟花局裴先桂、县交通局钱继军、县总工会何咏时等4名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李进、裴先桂、钱继军、何咏时等4人受到了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处理。
2、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周丽上班时间手机上看电视剧、房管局窗口吴清玲上班时间在办公电脑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县政务中心给予周丽、吴清玲警示谈话、在工作人员例会上公开检查处理。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周丽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处理。县房管局给予吴清玲警示谈话、书面检查、罚款200元的处理。
3、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公路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熊清贵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听音乐、工作人员张升武6月13日上午未进行指纹考勤。县公路局给予熊清贵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处理;给予张升武警示谈话、书面检查、扣除当月津贴50元的处理。
4、2014年6月13日中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一中教师蒋训清、毕阳工作日在龙潭河餐馆午餐饮酒(高考结束后,县一中高三1102班全体学生邀请老师聚会)。县一中给予蒋训清、毕阳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处理。
5、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黄炎上班时间手机上看电视剧。县交警大队给予黄炎警示谈话、书面检查、6月份目标考核扣分并按制度进行经济处罚的处理。
6、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农业局408室、303室关门办公。县农业局给予胡凤栖(303室工作人员)、刘桂平(408室工作人员)警示谈话、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7、2014年6月13日上午,市作风办督查组暗访发现,县审计局审计二股审计员方玉霞上班时间在办公电脑上QQ聊天。县审计局给予方玉霞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处理。
8、2013年农历8月4日,停弦渡镇新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邓先锋以儿子考上大学为由违规赈酒;另查实,邓先锋任新溪村支部书记期间,新溪村部分村级收入不入账,邓个人存在职务侵占问题。停弦渡镇纪委给予邓先锋撤销其新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9、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文家乡丰登村妇女主任宋桂芳在丰登村江家组自已家里以儿子购置房产为由赈酒,宴请了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1700元。宋桂芳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2013年12月8日柏枝乡太平村支部委员唐汇南(2014年3月至今任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在太平村堰尾组自己家邀请亲朋为其母亲做七十岁寿辰,除亲戚外,来客共77人,送礼金17100元。县纪委责令唐汇南退还了违规收取的17100元礼金。唐汇南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督查
2014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半年进展情况督查通报
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要求,6月中旬,县纪委由三名副书记带队,组成三个督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的选择了30个单位(名单附后)进行督查,全面了解被督查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今年,围绕中纪委提出的“三转”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确定了“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工作目标,突出主责、聚焦主业。按照年初工作统一部署,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尽职尽责,上半年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1、日常工作稳步推进。多数单位及时传达了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四新岗镇的文化广场建设和街道改造项目、修梅镇的公租房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将在下半年适时启动招投标程序,官亭乡的公租房建设项目、房管局的公租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人社局、住建局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农业局油料、种子采购项目均走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农村“三资”管理全面铺开。按照第一阶段清理工作要求,各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系统培训,并做好了本乡镇的资料录入、签订协议等相关工作,为下段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优化经济环境效果较好。所督查的单位方案有重点、举措有创新,围绕双联企业积极为其帮困解难,上半年没有涉企方面的重大投诉件。
2、作风建设措施有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到位。按照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积极清理和腾退整改。严格公车管理。多数单位建立了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并按县委作风办工作要求,实行非工作日用车备案。县水利局公车使用台账清晰、记录详实;县公安局为本系统公车装备GPS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公车管理;全县共收缴违规一般公务用车26台,其中超标进口车9台,超编车17台。严控“四费”支出。大部分单位“四费”支出使用账单明确详细,全年指标、追加指标记录完整。县人社局、住建局、畜牧局、公安局对“四费”清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教育局对津补贴清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规范;修梅镇加强“四费”内控机制建设,实行定期报账制度,由“财税所长、纪委书记、经手人、镇长、书记”进行“五人会签”,禁止签单消费,坚持日清月结。强化主动问责。九里乡建立“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六条规定”和“村支部书记作风纪律六条规定”的“双六条”制度;杨板乡纪委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的干部进行约谈,并有相关的谈话记录,上半年共上交个人检查3份;县文广新局对林伯渠故居干部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主动问责,责令在系统干部会上作深刻检查,记录详实;县四中创办校内《简报》,定期对教师队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通报,作风建设震慑较大;修梅镇制定了《修梅镇违反作风建设的处理规定》,确保作风建设效果;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开展内部作风督查,其中县教育局下发通报2期,房管局下发通报4期,公安局下发通报10期。此外,九里乡、房管局、人社局、农业局对作风督查交办函所涉及的问题均整改到位。
3、信访办理较为规范。所督查的单位对信访举报问题处理积极,官亭乡、停弦渡镇等单位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望城乡纪委自办信访件2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有力的避免了上访人动辄越级上访;停弦渡镇新制定下发了《在全镇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镇、村、组三级网络实施方案》,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上半年,县纪委信访室对官亭乡、修梅镇和四新岗镇共交办5件信访件,按照信访办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均在交办期限内予以办结,没有发现超期办理的现象。
4、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渐显。房管局牵头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及时开展了专项治理,按时报送了资料,目前已经停收了住宅抵押登记费,对房屋档案查阅费标准限额调整为40元/次,并形成制度。财政局于6月9日出台下发了《临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增强节支意识;出台了三资规范化管理意见,明确了三资管理工作职责,举办了3期业务培训班,对三资管理工作共组织开展了5次督查,第五期《常德通讯》专题推介了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开展了党政机关拖欠群众钱款专项清理工作,通过自清自查,42家单位填报了拖欠款项金额,共计1190.45万元,15家单位制定了偿债计划,截至目前已偿还欠款19.14万元。卫生局牵头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5月下旬县卫生局与县纪委纠风办联合,对各医疗单位进行了一次督查,对发现的网外采购药品、乱检查等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领导重视不够。一是少数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相关的会议精神没有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也没有提请在党委(党组)会上专题讨论,有些单位会议记录极为简单,缺少对反腐倡廉工作具体的研究和部署,对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县公安局、畜牧局、经管局、统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太浮镇、林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资料准备不充分。二是班子分工不够合理,按照转职能工作要求,优化经济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应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少数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对优化经济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没有直接分管,本单位本系统抓作风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2、办案力度不够。督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压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现象,但是案件查办工作启动迟缓,目前,督查的9个乡镇中停弦渡镇、杨板乡已办结案件1件,太浮镇移审案件1件,陈二乡1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乡镇办案的缺口较大,目前部分乡镇虽有案件线索,但都还没有着手立案查处。少数乡镇处在等案子的阶段,等上级交办、等群众举报,缺乏主动挖掘线索的精神,对办案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3、工作成效不够。少数单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对需突出的重点工作不清楚,纪检监察工作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对日常工作梳理不够,工作难有起色。从部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小结来看,重部署,轻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没有具体的事例、数据来体现工作成绩,方案内容成为总结语言的情况较多。
三、后段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厘清工作思路。此次对30家的单位的督查,所暴露出的问题不是个案。“三转”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围绕“执纪、监督、惩处”,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务必增强岗位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对个人“四风”问题剖析整改,严以律己,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有的放矢,需要向班子会进行汇报的及时汇报,需要上级纪委予以支持的,及时向上汇报取得支持,切忌有目标不实践,有问题不整改,有成绩不总结,在思想上倦怠,得过且过。务必对已经落实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加快进度,确保年初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打造执纪监督升级版”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下段,对公务消费的控制和规范将是各级纪委工作的重点,县委新出台的接待管理办法,各单位务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进行新接待精神传达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内控机制。在作风建设问责方面,严肃查处违反优化经济环境和干部作风建设“双十禁令”等作风纪律的人和事,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吃拿卡要等行为,树立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良好风尚。同时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与县作风办保持联系,及时上报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进行主动问责的典型案例,主动问责情况将作为各单位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3、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照县纪委下发的责任分解和考核办法,逐项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力促工作有实效,避免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主动化解信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及时调查取证,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妥善的解决,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坚决把信访矛盾化解在第一线,今后不属于疑难复杂的信访件,一律由本辖区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上交矛盾,坚决不允许越级上访。启动案件查办。7月份要消除办案空白乡镇,委局主要领导将约谈案件查办被动的乡镇纪委书记。抓好“三资”管理。各乡镇在依照程序做好“三资”清理工作后,要加强“三资”管理制度运用,切忌为录入而录入,为协议而协议,加强工作灵活性,规范“三资”的审批、流转等程序,切实对本辖区农村“三资”实行阳光管理。
附:随机抽查单位名单
随机抽查单位名单(共30家)
杨板乡、修梅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九里乡、官亭乡、望城乡、陈二乡、太浮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农村部、卫生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四中、烟草局、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畜牧水产局、农业局、质监局、国土局、经管局、教育局、统计局、水利局、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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