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纪通报》2015年第2期
临 纪 通 报
第 2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案件查处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江立波违规办证受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经查,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间,江立波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程序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将所收9240元办证费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错误。2015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江立波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办主任徐联金失职渎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徐联金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期间,对车管所摩托车驾驶证办理业务管理不严,对“汽车尾气排放国三标准”执行不到位,其行为构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失职错误。2015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联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涂运华失职渎职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经查,涂运华在主持县房管局全面工作期间,在规范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管理上存在疏忽,分管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导致安福汽车东站一房多卖事件的发生,其行为构成失职错误。2015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涂运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县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胜工作失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刘永胜任县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对分管的监察大队和开发股工作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间接导致安福汽车东站一房多卖事件的发生;2010年10月至2013年,刘永胜以“借款”名义,参与合伙投资房地产项目。其行为分别构成市场监管工作失职错误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5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永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房管局监察大队队长于坤来工作失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经查,于坤来担任县房管局监察大队队长期间,执法监察不严格、办案不规范,工作严重失职,间接导致安福汽车东站一房多卖事件的发生;2010年10月至2013年,于坤来以妻子的名义,投资房地产项目。其行为构成市场监管工作失职错误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5年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于坤来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工作动态
2015年3月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佘市桥镇罗家村支部书记刘兰国违规赈酒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3月1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史志办副主任庞红艳违法生育二孩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1月3日,县公路局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陈作荣、县烟花局工作人员段永胜在恒威华天大酒店寻衅滋事。3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陈作荣、段永胜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