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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纪通报》2015年第3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3 16:46: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临 纪 通 报

第  3  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案件查处

县公路局白虎山检测站工作人员陈作荣、县烟花局办公室主任段永胜寻衅滋事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经查,2015年1月3日15时许,陈作荣、段永胜等三人,在临澧县恒威华天大酒店足浴中心消费后,打砸酒店大厅的设施和财物,并与一名酒店工作人员扭打致使其受伤。二人行为构成扰乱、破坏公共秩序错误。2015年4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作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段永胜党内警告处分。

佘市镇罗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兰国违规赈酒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5年3月5日,刘兰国以儿媳的名义为孙子办一周岁生日酒宴。宴请亲朋70人,收受人情款2.1万元,其中属于刘兰国同事和朋友有8人,人情款共计3400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5年4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兰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动态

2015年3月1日,县经济开发区太平社区3位居民在北京天安门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3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经济开发区太平社区党支部书记郭勇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3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建设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陈家驹受贿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4月1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徐军电游赌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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