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纪通报》2015年第6期
临 纪 通 报
第6期
中共临澧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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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
县作风办通报7起干部作风建设问题
1. 2015年9月15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县农机局工作人员兰桂英、陈亚妮9月14日上午未按时考勤打卡;刘春梅、肖林、刘必清、陈亚妮当天上午未按时考勤打卡。县农机局给予上述5人书面检查及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2. 2015年9月15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江玉波、胡建群、吴燕、黄锐、祝爱平、吴蓉君、叶飞、熊才文、张志宏当天上午未按时考勤打卡。县林业局给予上述9人警示谈话及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3. 2015年9月15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龚碧军当天上午未按时考勤打卡。县环保局给予龚碧军警示谈话、扣除当月工资20元处理,并扣除其所属监察二中队考核分值1分。
4. 2015年9月15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县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杨杰上班时间脱岗。县人社局给予杨杰书面检查、公开检讨及全局通报批评处理。
5.2015年9月15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县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朱天一、李岳临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县卫生局给予上述2人警示谈话、罚款500元及全系统通报批评处理。
6. 2015年9月16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县科技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王虹元、财务室工作人员朱爱年9月15日未打卡,且未请假备案。县科技局给予上述2人警示谈话、书面检查及全局通报批评处理,并取消2人当年个人评先资格。
7. 2015年9月16日,县作风办督查发现,望城乡安监站工作人员胡辉军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望城乡党委给予胡辉军罚款200元及单位通报批评处理。
案件查办
县委党校正科级干部邵嘉平工作日午餐违规饮酒受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7月9日,县纪委决定对县委党校理论教员、正科级干部邵嘉平(2014年12月借调到县烟办工作)违纪问题立案。经查,2015年7月1日上午,常德市德阳公司业务员委托邵嘉平找3名烟农协调有关事宜,为此,德阳公司请他们吃午饭。席间,邵嘉平和他们每人分别喝了2小瓶郎酒。饭毕,邵返回县烟办,躺在沙发上休息。下午3时许,两名群众到县烟办,向邵询问烟基办结账地点,见邵说话一口酒气,随即用手机拍照,并向县纪委作风办举报。经县作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检测出邵属于醉酒状态。邵嘉平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双十禁令”相关规定,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构成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5年9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邵嘉平党内警告处分。
县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方耀,正科级干部(退居二线)苏哲顺;新安镇白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承海等三人违反财经纪律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4月20日,县纪委决定对程方耀、苏哲顺、罗承海等三人违纪问题立案。经查,2013年4月,新安镇白岩村支部书记罗承海与支村委成员朱桂清、谭祖林(朱、谭两人已另案处理)商议后,找到县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方耀,请求帮忙搞农机购置补贴支持村里建设。程方耀找到安福拖拉机厂支部指导员苏哲顺,要其配合白岩村办理农机购置手续,搞点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按五五比例分成,苏答应了。5月下旬,在程方耀、苏哲顺的带领下,白岩村用12名农机车主信息在农机局办理12套农机购置补贴通知书,在安福拖拉机厂办理12套假购机农户的人机信息资料、购机发票和经销企业供货表,并在打字店制作12套假农机行驶证正本和副本。白岩村凭上述12套虚假资料和手续,通过新安镇农业站农机补贴系统,骗取每台8000元共96000元农机补贴资金,并按约定将48000元在村里入账,另外48000元交安福拖拉机厂入账。程方耀、苏哲顺、罗承海的行为,构成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错误。2015年9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程方耀、苏哲顺、罗承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白岩村和安福拖拉机厂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县青山水电管理所副所长张远斌违法生育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2015年6月25日,县纪委决定对县青山水电管理所副所长张远斌违法生育问题立案。经查,张远斌与其妻赵红梅结婚后,于1998年11月育有一女。2013年8月,其妻赵红梅意外怀孕,2014年3月孩子快要出生时被县计生部门发现,计生部门要求其停止妊娠。因胎儿为前置胎盘,医院不同意引产,最后张远斌夫妇决定把小孩生下来。2014年4月10日,张远斌夫妇的第二个女儿出生。张远斌的行为构成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远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