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失踪”的稻田补损款
“我组2015年稻田补损款至今没有发放,请纪委同志为我们做主,查清钱款去向!”前不久,永州市冷水滩区菱角山街道纪工委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忠烈社区太平组稻田补损款去向不明。“稻田补损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迅速查明,还老百姓一个真相!”接到举报后,菱角山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成立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由于该款项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经调查组多方调取资料,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取证,“失踪”的稻田补损款去向终于明朗。据了解,过去修路时菱角山街道忠烈社区太平组毛岭上稻田水利设施被损毁,每年可获得稻田补损款。城建投公司依据相关文件将太平组稻田补损款于2014年起由29850元上调至每年54000元。由于当时太平组未设对公账户,在村小组的委托下,稻田补损款直接打入太平组出纳唐某民私人账户。
公款存入私人账户,为“微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2015年该组54000元稻田补损款到账后,该组组长唐某满、出纳唐某民、会计唐某禄3人没有第一时间将该款分配到居民手里,反而打起了稻田补损款的“算盘”。
“以前稻田补损款每年不到3万元,具体上调了多少,什么时候到账的,我们不讲,大家也不知道。万一有人知道了我们再退回去就是了。”经商议,3人将2015年度54000元稻田补损款私下平分,各拿18000元。并且2014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稻田补损款每年仅分配给了组民50000元,4年累计截留组民稻田补损款16000元。
经查,唐某满、唐某民、唐某禄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截留组内居民稻田补损款,2021年3月,唐某满、唐某民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辞去职务;唐某禄被责令辞去村民小组会计职务。菱角山街道纪工委依纪依法追缴三人共同违纪违法所得7万元,并退还忠烈社区太平组。“我们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督,探索建立村(社)党组织副书记、纪检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工作信息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职合一’监督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实效,书写乡村振兴监督答卷。”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执纪者说】蚁穴虽小溃大堤。少数村干部,“官”虽不大,却一手掌管着农村事务和事关村民利益的大事小情,监督缺位,便会导致基层“微腐败”发生。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擦亮监督“探头”,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