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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利字当头,他一错再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6 08:34:00 浏览次数: 【字体:

    顶风违纪收红包,百万礼金入囊中;为己谋利不择手段,权钱交易乐此不疲……不收敛、不收手,湖南省宁乡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刘平被私欲拖着一路狂奔——

    利字当头,他一错再错

  2018年1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宁乡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刘平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早在当年5月,刘平就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970年出生的刘平,2007年开始,先后担任宁乡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宁乡市常务副市长等职务,分管过农业、招商、政法、财政、国土、发改、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风光一时的他如今却落得阶下囚的下场,皆因其在利字面前“不收敛、不收手”。

  把人情当作收受红包“遮羞布”

  过年过节夫妻一起收

  2014年9月的一天,刘平在宁乡某小区散步时,“顺便”收下了长沙某通讯设备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所送现金1万元……

  周某只是“送礼队伍”中的一员。逢年过节,刘平家总是来访者众多,绝大部分来访者都怀揣同一个目的——送红包、“抱大腿”、求关照,有一部分人还坚持了多年。这些人中,不仅有私营老板,还有少数与刘平有行政隶属、管理关系的公职人员。“嫂子,给刘市长和您拜年啦,一点小小心意,以后还请继续关照啊!”2018年春节假期的一天,宁乡某局公职人员张某像往常一样,来到刘平家里拜年,一番寒暄之后,奉上了自己的例行“问候”——一个4000元的红包,刘平的妻子李某将红包收进口袋。2014年至2018年5年间,刘平及其妻子先后10次收受其以过节名义所送现金共计3万多元。

  “过年收,到中秋、端午也收,几个人聚餐也收,收的频率越来越高,标准也越收越高。”收受红包礼金,对刘平来说已成为一种常态,收得心安理得。他在忏悔书中坦言:“每次总是以人情往来欺骗自己,以这是普遍现象来麻痹自己,用数字不大来安慰自己。”但这些红包礼金真是人情往来吗?刘平心中其实再清楚不过,送钱的人目的很明确,就是他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带来的利益与好处,“人情”二字不过只是自欺欺人的“遮羞布”而已。

  心中缺少一个“怕”字,这是刘平对自己的评价。党的十八大之后,他还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敛财。在办案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实其违规收受多名私营老板以拜年过节名义所送礼品礼金,其中现金有40多万元。尤其是2018年,长沙在全市打响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歼灭战”,刘平仍置若罔闻、毫不收敛、顶风违纪。此外,据刘平及其妻子交代,他在宁乡任职期间,共计收受私营老板等人礼金累计高达上百万元之巨,收受名贵白酒几百瓶、高档香烟数百条。

  将权力当成利益交换“砝码”

  无本万利“做买卖”

  “分管农业,对水利工程时有插手;分管政法,时常指示分管单位为我朋友帮忙;担任常务副市长,分管部门更多,权力更大,自己插手事情更多。”刘平在忏悔书中坦言。

  刘平利用职务便利“提篮子”谋取私利,始于2006年。当年4月,工程承包商钟某某经人介绍与刘平及其妻子相识,因其鞍前马后周到服务而获得夫妻二人的好感。交往期间,他多次向刘平提出帮忙承接工程的请托,刘平之妻也常吹“枕边风”,刘平于是很快付诸行动,一个月之后便帮钟某某“提”来了一个工程——某乡纸业园纸业大道项目。随后十多年,他陆续帮助钟某某在某农业示范片烟水配套工程、某大道南延线工程、沿江风光带西岸三期景观工程等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

  一通电话几句暗示、一场饭局几番谈笑,一些事情就轻易“摆平”,一些不法利益暗中收入囊中,“提篮子”于刘平而言,是“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的划算“买卖”。

  据调查,他通过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请托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达上百万元。不仅收受现金、车辆,还通过接受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价折扣和车位赠送,介绍工程承接人等隐蔽方式,获取巨额利益。

  认为当官就应有特权

  商人是其“支付宝” 公款成私人“钱袋子”

  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就会一错到底。刘平何以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上收不住手、越滑越远,“病根”在于其初心不纯。

  刘平回忆,自己小时候很羡慕供销社的人可以一人独享一个西瓜;“双抢”的时候羡慕公社干部可以戴草帽穿凉鞋骑自行车来巡查。在他眼中,当官就有权力,有权就有利益。认识上的偏差、扭曲的权力观一直潜藏在他心里。

  2001年,刘平从外地回到宁乡工作,短短6年时间就被提拔为副县长,此后担任过多个县领导职务,但其党性修养和思想境界并未随之提升。尽管任职期间参加过多次主题教育,但他从不“走心”。“总认为这是没事找事、耽误时间。”他不虚心听取意见、不审视自身问题,更不真心整改。2016年,长沙市纪委就有关违纪问题对其进行函询,他不仅不如实说明问题,还串供堵口、掩盖事实。一次次错过迷途知返的机会,推开组织的帮助和挽救,“野蛮生长”的刘平被私念和欲望拖着一路狂奔。

  当上领导干部后,手握大权的刘平常常被一些不法商人和下属簇拥着、恭维着。他对权力的认识更加扭曲:“权力可以让不可能变成可能,让陌生人变成好朋友,让你想要什么别人就会愿意送什么。”以他为中心的利益链、关系网也越来越大。收红包、“提篮子”……商人就是他的“支付宝”,不光打点“好处费”,还要为他支付旅行费;指使下属违规套取公款,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用于个人开支,公款成了他的私人“钱袋子”……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违反诸多纪律的刘平认为自己没有“硬伤”、没有大问题,被办案人员带走接受组织审查时还一脸茫然与震惊。如今,刘平才幡然醒悟,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本报记者 袁海涛 通讯员 长清)

 

  【评论】不收敛不收手必撞“南墙”

  刘平对反腐败斗争抱有“松口气”的幻想,把党纪国法当成纸老虎,把中央三令五申当作耳旁风,心中无惧、行为失德。其不收敛、不收手行为造成的危害巨大,必须重点打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严查不收敛不收手者,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一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再次强调,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任务和条件,在第七条明确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当前形势下,党员干部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本身就是“四个意识”不强,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应当予以重点审査。这样的规定,靶向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还体现了减少腐败存量与遏制腐败增量的有机统一,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刘平之所以胆敢以身试纪试法、“不撞南墙不回头”,关键就在于他丧失了理想信念宗旨;在于心无敬畏、目无组织,让欲望肆意膨胀;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常年失修,导致偏离正轨后根本“刹不住车”。

  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始终做到拒腐防变,在职业生涯中行稳致远,就必须立政德树“高线”、存戒惧守底线。

  要明德树德养德践德。做到明大德,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强化对组织的政治忠诚,心无旁骛地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

  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心中高悬纪法明镜、手中紧握纪法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于私底下、无人时,也有“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坦荡;慎微,牢记“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在思想上筑牢第一道防线,在小节上把好第一道关口,非分之财分文不取、不正之风丝毫不沾、违规之事半点不干,自觉在权力、金钱、美色等欲望面前砌起“防火墙”、架起“高压线”、安上“廉洁锁”。(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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