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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路灯照出“蝇贪”原形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8 08: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犯了错误,就得接受组织处理。”“我的教训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党员,凡事要慎重,要对得住党,坚持按原则办事,绝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近日,在衡阳市祁东县看守所内,陈善凤面对镜头,声泪俱下,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懊悔不已。

  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近30年,昔日群众眼中的“好干部”陈善凤,如今身陷囹圄成为阶下囚,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还要从一封举报信开始说起,2018年5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将反映祁东县太和堂镇包山村支部书记陈善凤购买路灯价格偏高等问题线索转交给祁东县纪委监委,并责令限期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的钱必须一分一厘都要花在刀刃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坚决整治和严肃查处。”祁东县纪委监委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专门班子展开调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蝇贪”原形毕露。经查,陈善凤在包山村实施路灯工程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工程材料发票的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并与他人私分。

  2015年10月,包山村群众向村两委建议,请求安装太阳能路灯亮化村路。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利用并村后的节余资金购买70盏太阳能路灯亮化村路。

  多年来,陈善凤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在村农网改造、村部建设、硬化村组公路等方面争取了一批项目和资金,为村里办了一些好事实事,群众都深信他是一个能力很强、政治过硬的“好支书”。然而,这一次他却抱着侥幸的心理把群众对自己多年的信任化为乌有。由于该路灯工程没有具体实施方案,陈善凤便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盘”,想通过虚报路灯单价套取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他要在广东经商的儿子单独联系厂家,并与厂家私下谈妥每盏太阳能路灯材料费用为1800元,厂家按每盏2500元价格开具发票。

  事后,陈善凤将联系好厂家达成价格协议的情况告诉了村聘任干部陈安生,谎称每盏太阳能路灯材料费2200元,喷字费20元,并表示将每盏路灯虚开的280元差价到村里报账后两人平分,陈安生表示同意。

  为了掩人耳目,2016年12月,陈善凤与陈安生及村民代表一起到其事先联系好的厂家进行采购,并按照原来协商的价格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购买70盏路灯材料费用为17.78万元(因灯杆加高每盏加价40元),喷字费用为1400元,款项总计17.92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陈善凤通过自己个人账户分两次将货款转到厂家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厂家收到货款后也分两次将差价款4.9万元转到了陈善凤儿子的个人账户,陈善凤将其中的9800元分给了陈安生,剩余3.92万元据为已有。

  2016年底,在实施第二期路灯工程时,两人又通过虚增材料单价的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4.244万元,陈善凤将其中7420元分给陈安生,自己留下3.502万元。

  当得知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正在调查相关情况时,陈善凤顿时慌了,立即找到陈安生商量如何应对。“只要我们两个统一口径,厂家不说,这样他们就查不到证据,我们就不会有事。”经过商量,两人串通在组织审查时不要承认虚报路灯价格的事,同时,陈善凤又迅速联系上供货商法人代表,告诉他在被调查时不要说出返回差价款一事。

  自以为天衣无缝,在被采取纪律审查措施之初,陈善凤仍抱定与组织顽抗到底的“决心”,拒不配合,反复“强调”自己没有任何问题。然而,纸包不住火,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他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另据查实,陈善凤、陈安生还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将自己的亲戚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陈善凤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安排未当选的陈安生在村委任职。

  由于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18年8月,陈安生被开除党籍,并被依规解除包山村聘用干部职务;陈善凤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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