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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溯源 | 平分补助资金?损了人,又违纪!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2 11:5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问题通报

 2018年7月,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新港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敏截留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900元的问题被常德市纪委通报了。

事件回顾

 2015年,白鹤镇原新港村一组村民谈某与七组村民唐某同时申请危房改造,最后只有唐某的申请被批准,并获得危改补助资金8000元。

 谈某家的房子怎么办?村干部“好心”想了个办法,准备从唐某的8000元中分出3900元给谈某。

 唐某在村干部的反复劝说下,答应了这一要求,并在危改资金到账后,主动将3900元交给了村会计谢进华。

 3900元太少了。谈某这样想着,就没有去领这笔钱,并且提出还是第二年再来申请。

 谢进华将这个情况报告给了王志敏。在村支两委干部都知情的情况下,王志敏选择将这3900元用于了村内招商引资开支。

  2016年,谈某单独申请的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获批,并在亲戚帮助下,于当年新建了60平米的两间平房。

查处经过

  今年2月24日,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纪工委收到了市审计局反映上述问题的移送函。区纪工委立即责成白鹤镇纪委成立核查组,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

  核查组首先找到村里的三名村干部,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初步了解。随后,便与王志敏谈话。

 “唐某申请的2015年的危房改造指标批了多少钱?他又领到多少钱?”

 “当时上面批了8000元,他领了4100元。”

 “为什么没有全额发放?剩下的3900元去哪了?”

 “当时谈某与唐某两个人都申请了,但是指标有限,只批了一个人的。考虑到谈某家的房子也需要改造,我们就想了个土办法,一人一半。唐某跑手续辛苦了,多给了100元。但是谈某觉得这点钱实在不够,就没领。”王志敏回忆当时的情况。

 “谢进华跟我汇报这件事后,开始我也没在意,就暂时放到了一边。后来快到年底了,我们几个村干部开会,考虑到村里开支比较大,我就提议把谈某没有领的3900元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大家也没意见。后来这些钱就用在了慰问为村里做过贡献的人上。”

 “危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用在与危改无关的支出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你知道吗?”

 “我知道。都怪我一时糊涂,心里想着钱都是用在公家的事上面了,又没有落在私人的口袋里面,以为就没问题。”王志敏懊悔地说,“唉,这事全怪自己,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分。”

随后,核查组分别与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了谈话。王志敏交代的情况与所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能够互相印证。

4月14日,经白鹤镇纪委研究决定,王志敏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900元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廉政网评】

 从《警示录》专栏发布的多起村干部违纪案件来看,“以为没有把钱揣进私人腰包就没有问题”,成了很多人违反制度规定的“理由”甚至“借口”,也暴露了加强村干部经常性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必要性。我们强调靠制度管人管事,因为制度具有对人心的约束力。假使本案中村干部“好心”地将唐某的危房改造款分掉是一个偶然行为,但如果这个“第一次”没有及时被制止,难免又会发生第二次。在这一次接一次的违规中,又难免“好心”被利用、被歪曲,从而打开某些人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口子”。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制止和处理,就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提醒和教育。扣错第一粒纽扣,一错到底。(案件 / 柳叶湖管理区纪工委 网评 / 刘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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