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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 也曾芳华,也曾“刑拘”。现在,他被开除党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8 09:13:00 浏览次数: 【字体:

 粟许波也曾年少有为。“我在自来水公司工作二十五年,24岁当副所长,32岁任党总支委员进公司决策层,到今天的公司法人,成败心酸、五味杂陈。”

 粟许波也曾被严重警诫。“我2011年因公司分发6000元补贴被检察院‘刑拘’过几天,印象深刻。”

 然而,今天他却走到了这一步。

 2017年6月22日,经鼎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粟许波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粟许波,男,今年48岁,鼎城区自来水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经查,粟许波任鼎城区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用公款购买手机和加油卡供个人使用;违反群众纪律,参与决策乱收费;违反工作纪律,参与决定挪用国有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参与决定套取国有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犯罪。

 粟许波为什么走到了这一步?

 他在忏悔书中写道:“从根本上淡化了政治思想、理想信念的学习教育,放松了自我革新、自我改造,一门心思向钱看,总以为经济搞上去了其它的一切都好,但最终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特别是财务工作,没有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及时报警、及时忠告,反而是推波助澜,充当开路先锋,有时还帮着当军师、出主意。”

 组织审查期间,经过办案干部的教育帮助,粟许波感到“让我从心灵深处意识到我及公司所犯错误的可怕可悲之处。”

 “悔不该,不该用公司的国有资产,用于“三节”横向联系。以争资争项之名,行破坏党的纪律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之实。我的行为带坏了公司上下的风气,导致拜节之风盛行,歪风邪气上升,正能量越来越少。”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

 公司副经理杨和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公司副经理朱克勇、王一鸣、李纯,原财务股长刘颖、陈会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司采购人员(聘用)匡新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相关人员29人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廉政时评】把经济搞上去,是粟许波作为总经理的职责所在;但作为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淡化政治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却是其重大失职。从粟许波的忏悔书看得到一条脉络:一把手不能廉洁自律以身示范,不能严明纪律管好队伍,最终的结局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害了自己,害了干部,“可怕可悲”。(案件/鼎城区纪委,网评/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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