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剖析 | 8万块的扶贫款,为什么就被分掉了?
2017年1月22日,张丕安收到了县扶贫办发给的建房补助资金8万块。
张丕安是桃源县西安镇薛家冲村薛家冲组贫困户。
从桃源县城出发,坐车2小时后到西安镇,再1个半小时到薛家冲。这是个常德、益阳、怀化三市交界处的偏远山村。有自驾车友到过这个村落后形容:农户90%还是老木房子,低矮、潮湿。
贫困户张丕安并没有建房,建了房的是非贫困户张丕国。
张丕国的新房2016年11月完工。
时任村支书兼村主任曾太书陪镇里的扶贫专干来验收。曾太书没有对镇里的干部讲实话。
在张丕国修房过程中,曾太书就发现了其中有假。但是薛家冲组组长李典开用一纸“协议”说服了他。
这个协议由李典开提议,群众会议通过。协议中有一条这么规定:凡获得补助的修屋农户必须把国家补助资金的50%交归组里用于公益建设。协议制定后,张丕国找到李典开。李典开便以张丕安的名义给张丕国申请了易地扶贫搬迁补贴。
曾太书当然知道“协议”内容有违国家政策,但他碍于情面,默许了,不再过问了,镇干部来检查时还帮忙掩饰了。
县扶贫办的8万元拨下来后,张丕安分得4000元,张丕国分得36500元,另外39500元交给了组里,由李典开保管。
2017年5月,该问题被举报。县纪委迅速展开调查,并于8月作出了以下决定:李典开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曾太书因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其他错误,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分掉的8万元退回县扶贫办。
曾太书被查后悔悟说:我作为村支书严重失职,扰乱了风气。犯了错就应该承担责任。
案件调查中,县纪委还发现了该村其他问题,相关人员已受到严肃处理。
【廉政网评】
组长提议,支书默许,一纸“协议”瓜分掉了8万块扶贫资金。脱贫攻坚是重大政治任务,政策落实离不开政治纪律匡正。不管基于什么原因,经过何种程序,党的政策不容歪曲,必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薛家冲村虽地处偏远,但党的政策不偏远,党的纪律也不偏远。无论是多小的“官”,都要以铁的纪律,把扶贫政策原原本本落实到行动上。(案件/桃源县纪委,网评/王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