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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移花接木”套扶贫资金 套进去了自己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7 09: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次扶贫专项清查,揭开了贫困村里多名村干部“移花接木”的高超伎俩,把扶贫资金当“唐僧肉”,套取贪污扶贫资金80多万元。钱被套了出来,也套回了追责处分和起诉审判。

  从2012年起,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垢湖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姚登峰,伙同该村妇女主任兼报账员姚后先、治保主任黄宏兴采取虚构工程、虚增工程量的方式挪用国家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79.29万元,用于该村非正常开支,贪污私分扶贫专项资金7.5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2月21日,武陵区纪委给予姚登峰、姚后先开除党籍处分决定,给予黄宏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决定。目前,姚登峰、姚后先、黄宏兴3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专项督查,查出扶贫资金问题线索

  2016年9月起,由常德市武陵区纪委牵头,针对扶贫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清理近三年来武陵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申请使用情况。

  督查人员发现,2013年垢湖村3组、5组、8组沟渠硬化及机耕道路项目早已通过国土整治申报了30万元的专项资金,但又以相似的名目出现在了扶贫专项资金中。

  会不会是重复申报套取扶贫资金?这个念头在督查人员脑中一闪而过,他们决定去现场一探究竟。

  走近垢湖村,督查组发现,这三个小组的沟渠硬化和机耕道项目上面还立着国土平整项目的牌子,并没有其它的扶贫项目工程。

  虚列套取扶贫资金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针锋相对,用事实和法纪攻克“同盟”

  联合督查组赶紧把该案件线索转到了办案人员手中。

  经查实,2013年,武陵区扶贫办安排给垢湖村3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姚登峰、姚后先以及黄宏兴商议利用之前常德市国土局拨付修建的3组、5组、8组的沟渠硬化和机耕道路项目进行冒名顶替,“张冠李戴”虚构项目。通过验收后,姚后先经手制作了虚假承包合同及相关虚假项目材料,向区扶贫办申报了该笔30万元的扶贫资金。垢湖村将此笔30万元的扶贫资金挪作他用。

  但在办案过程中,姚登峰、姚后先、黄宏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犯罪行为却矢口否认,总是用一句“我们是老百姓选出来的,这些钱都是我们为村里争取回来的项目资金,村里也有相当一部分接待费用等支出需要报销。有什么错?”所以姚登峰、姚后先、黄宏兴供词一致,且态度坚决地认为自己没有触犯党纪国法,是在用特殊的方式为老百姓做事。

  “扶贫资金是救命钱,这些特定的专项资金,只要挪用,就是违纪犯罪,已经涉嫌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办案人员把套取资金的相关票据和违反党纪国法相关条例打开放在他们面前,用事实和法纪攻克“同盟”,另一方面也是在给违法犯罪村干部普及党纪国法。

  连续三天的党纪国法教育,姚登峰终于开始交代自己的问题。与此同时,办案人员还在三人的家里搜查出了村里的一些老账和新作的账,找到了总计6万元的“分赃”账。之后,姚登峰、姚后先和黄宏兴更多的问题一件件浮出水面。

  2012年至2013年,姚登峰、姚后先和黄宏兴两次均以已经通过验收的国土项目,申报扶贫项目,累计套取资金17万元挪作他用。

  拆了东墙补西墙,那墙终究要倒;报了东账报西账,套出了钱,却逃不脱法纪的威严。

  【执纪者说】

  从姚登峰等三人的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不难看出,农村扶贫专项等特定资金仍然有被挪用贪污的情况,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真空”地带和“背光”角落,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固然与村干部个人纪律意识淡薄有关,但究其深层次的原因,还是监管上的漏洞所致,区纪委将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斩断伸向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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