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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村干部岂能成为村民生死“判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 08: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妇女主任“热心”帮助亲戚违规上户口,索要“活动经费”,事情败露遭亲戚追讨,一气之下竟将活人户口以死人名义注销。2014年9月,南县明山头镇原南剅村原妇女主任王雪枚因滥用职权被南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规上户 伸手要钱财

  王雪枚与原南剅村村民张某是亲戚关系。2011年9月,张某的儿媳妇黄某生下一个男孩。由于黄某未达到合法生育年龄,张某又不愿意按规定缴纳因违反计划生育而产生的社会抚养费,孙子户口问题让张某犯了难。

  张某在给孙子办满月酒时,找到了时任该村妇女主任的王雪枚。问王雪枚有没有门路可以帮孩子上户口,王雪枚并未回应。当天晚上,王雪枚来到张某家中,表示可以帮孩子上户口,但是需要7000元钱和两条芙蓉王香烟用作“活动经费”。经过一番交涉,张某拿出5000元交给了王雪枚。王雪枚当即表示,此事包在她身上。

  2012年1月,王雪枚到当地派出所了解到张某儿子的第一任妻子曾某的户口未迁走,便借着这个空子,把孩子的户口上到了曾某前任妻子的名下。事情办好后,王雪枚提醒张某这件事5年内不要声张。

  事情败露 大打出手

  轻而易举就办好了这件事,王雪枚的内心开始膨胀起来。她认为如果没有自己出马,张某的事情短时间内是无论如何都解决不了的,张某应该感谢自己。2012年8月,王雪枚两次来到张某家要求张某感谢自己,并“好心”提醒张某,上户口的事情如果被计生办知道了,就不得了。

  王雪枚的话提醒了张某,她开始担心自己媳妇黄某违法生育的事被当地计生办知道,便找到王雪枚,要求王雪枚出具当时上户口时的收据,用来证明自己孙子的户口是按照正常程序上的,不然就要王雪枚把5000元的“活动经费”还给自己,王雪枚并未理睬。

  张某后来得知上户口只用了几十元之后,便开始三番五次找王雪枚讨要说法。王雪枚被逼无奈,只好还了张某4400元钱。早己明白真相的张某对王雪枚的做法忍无可忍,多次索要剩余的600元未果后,便敲锣打鼓去“游堤”。王雪枚认为自己作为村干部,被村民这么大张旗鼓地败坏名声,面子上很是挂不住。随后,两人大打出手,王雪枚把张某打伤,导致张某住院。

  心怀不忿 作“生死判定”

  冲突发生后,王雪枚越想越气愤,她认为自己帮张某办了事,要点辛苦费是应该的,张某竟然“狗咬吕洞宾”。为了报复张某,王雪枚于2012年9月私自以原南剅村村委会的名义开了一张“曾某某(张某的孙子)因疾病于2012年9月2日死亡”的证明,并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拿着曾某某的户口页到明山头镇派出所申请注销曾某某的户口。由于曾某某年纪小且是农村户口,镇派出所认为此份由村里出具的死亡证明符合要求,便办理了曾某某的户口注销手续。

  2013年9月,毫不知情的张某打算把曾某某的户口迁到外地,在派出所办理手续时被告知曾某某因“死亡”注销了户口。当了解到是王雪枚对自己的孙子作出的“生死判定”后,张某向南县纪委举报了王雪枚。

  【执纪者说】

  村干部本应尽心尽责为村民服务,做群众的贴心人。但仍有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以权谋私、“推、拖、卡、拿”,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成了基层的“中梗阻”、“病原体”。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照镜子,正衣冠,自警自醒,莫做糊涂“判官”。(益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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