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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通报1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1 08: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张家界市永定区纪委对1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 官黎坪街道鲤鱼池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赵继清、原社区主任王建庸、原党支部委员兼出纳尹志初,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社区向个人大额借款,并违规承诺高额利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大额收入支出未向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报账,造成社区财务管理混乱。赵继清、王建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尹志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2. 尹家溪镇小河坎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刘世海违规接待用餐,并用集体土地补偿款冲抵接待费,同时通过伪造工程合同冲抵过路资金。刘世海受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并按程序罢免小河坎居委会主任职务。

    3. 2014年至2015年,机场小学用节余的学生伙食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滥发奖金补贴,违反了区委《维护群众利益十不准》(张定发〔2015〕2号)相关规定。机场小学原校长龙晓军、党支部原书记胡家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副校长万志华,副校长兼出纳龙大恩,副校长汪廷东,总务主任兼报账员肖功华,教导主任田飞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四都坪乡铜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建伍、原村秘书兼报账员符选安先后两次采用虚开票据和重复报账的方式冲抵村账。陈建伍、符选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二人党内职务。

    5. 西溪坪街道两岔溪村党员郑长军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288601.16元,并从中分得165593.72元。郑长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6月30日,永定区人民法院认定郑长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6. 阳湖坪镇分脉垭村原党支部委员龚荣飞在阳湖坪镇分脉垭村重建恢复退耕还林,与合作桥乡退耕还林面积重叠66亩,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龚荣飞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 大坪镇卫生院采取超物价标准收取中药饮片费用的方式,套取新农合补助资金。2015年10月26日,大坪镇卫生院院长屈忠慧、分管农合工作副院长许寨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 枫香岗乡玉皇洞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魏子富、居委会秘书阙永怀、居委会妇女主任陈生芬。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居委会转移支付资金。魏子富、阙永怀、陈生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魏子富玉皇洞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职务。

    9. 南庄坪街道邢家巷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许国荣、原居委会主任刘大谊、居委会秘书刘家吉,虚开水泥发票冲抵招待费以及冲抵过路资金。同时邢家巷居委会存在违规收取外来建房户协调费的行为。许国荣、刘大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二人职务,刘大吉、王开富(1978年5月至2012年8月任南庄坪办事处邢家巷社区秘书)受到警告处分。

    10. 尹家溪镇棚井村党支部书记杜方杰、妇女主任兼报账员涂咏梅,伪造工程合同并报虚假发票冲抵他人过路资金,按照十八大后损害群众利益不收敛不收手从重处理原则。杜方杰、涂咏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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