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室组地”联动 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稻谷、小麦、玉米等三大谷物生产。”“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连月来,县自然资源局创新推出《自然资源讲堂》。据悉,该讲堂正是石门县落实“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守耕地红线的有力宣传举措,该县通过石门人民广播电台、“村村响”向全县老百姓普及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内容,从镇到村、从会议室到田间地头、从明白纸到大喇叭,营造出全社会关注耕地保护、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为确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效应,在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制定《石门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制定重点工作检查方案,明确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成立7个重点工作督查组,对“三湘护农”领域涉及的惠民补贴、农村“三资”等5个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成立3个“驻场解剖麻雀式”检查组,深入村居“问诊把脉”,深化精准监督、织密监督网,确保监督质效。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巡视整改调研、“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问题线索起底等方式,全方位摸清耕地保护底数、案件查办底数。截至目前,共起底“三湘护农”领域问题线索14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移送司法2人,其中涉及问题资金903.81万元,已追缴问题资金171.56万元。
为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责任,确保耕地恢复工作有力有效推进。5月份,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深入田间,对耕地变化斑图是否整改、整改恢复的耕地质量以及年度辖区内耕地变化情况等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耕地恢复工作不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或套种柑橘、春苗行动成效不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督促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发现并交办耕地保护方面问题30个,组织处理7人。
“做到监督检查到位,明确由乡纪委每月对排名最后的村党支部书记和联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近日,雁池乡纪委书记向县“三湘护农”工作专班进行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据悉,该乡因耕地恢复不力被问责后,迅速着手部署整改工作,将任务分解到村(社区),乡纪委定期到各村(社区)督促卫星图斑耕地恢复和春苗行动落实情况,并将耕地恢复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明确对排名后3位的分管村干部和联村干部实行“末位淘汰”,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予以调整岗位。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先后印发《石门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管控的八大措施》《石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石门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5项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护耕地红线。
截止目前,全县耕地恢复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其中2023年耕地已恢复面积1.4656万亩、完成率达75.2%,“春苗行动”完成1.47万亩。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紧盯问题整改发力,督促各单位深入剖析耕地保护问题整改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三湘护农”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县、乡两级纪委领导干部“入村亲民”调研督导活动,深入一线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为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