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精准监督护航“洞庭清波”
今年,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汉寿县聚焦“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以监督促整改,以问责传压力,以精准监督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严在日常,以谈心谈话促进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周期长,任务重,为确保监督不松劲,问题整改不松懈,汉寿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各项整改任务,督促问题整改牵头部门进行阶段性考核,对于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例如全县珍珠退养问题,汉寿县纪委监委每周跟进一次退养情况,今年4月,对珍珠退养进度排名靠后的3个乡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对“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推进缓慢的问题,共对5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推动责任上肩。
防微杜渐,以工作提示防风险。“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涵盖多项环境整治任务,每个任务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标准和完成时限都不完全一致,为此,汉寿县纪委监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等7家单位共同组成联席会议,实现对工作各环节的针对性监督,做到及时下达工作提示,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6月8日,县联席办对所有责任单位发送了6月份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时限落实工作;对于存在延期风险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县联席办于6月15日对县城管执法局发送工作提示函;对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住建局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的乡镇下发工作联系函,并由县纪委监委向分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县级领导报送有关情况,强化统筹协调。
铁腕震慑,以执纪问责守底线。自“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强化责任追责,严肃处理推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人员,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来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4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了汉寿化肥减量数据失真案例,县纪委监委迅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对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今年来,针对“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汉寿县纪委监委共问责1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有效震慑了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