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擦亮监督探头 持续护航“洞庭清波”
“工程进度如何?还有什么难处?”
“是否知晓环保日常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把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监督做细做实,是桃源县推进“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日前,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成督查专班,对全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项目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集中走访了陬市千吨级码头、沅达码头等8个重点码头,达隆船厂、德威船厂的5家船厂以及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场等相关项目;实地现场查看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现场管理是否规范、环保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重点督查了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查自纠、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相关问题。
据悉,自“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决当好“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舵手”,对相关工作任务坚持每月部署调度、季度总结通报,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切实履行好监督主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拓宽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督查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定“监督+整改”两个清单,按照“一问题、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改到底”的方式深入推动问题整改,并持续跟踪销号,督促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洞庭清波”专项督查3次,向相关单位反馈问题10个,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处置到位,为深入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抓整治 、建长效,以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绘就一幅幅水清、岸绿、滩净的自然生态画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