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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69.6万元

来源:清廉常德网 发布时间:2021-06-24 09:20:32 浏览次数: 【字体:

“感谢镇纪委谈话提醒,让我及时退回多发的9000元,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当澧县金罗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谭某面对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回访时,一脸感慨。

谭某退缴的9000元是2020年度个人绩效奖金,拿到手的绩效他为何又退回?

去年9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金罗镇开展两个月的常规巡察,期间,谭某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浮出水面。经查,2018年11月-2019年4月,正值非洲猪瘟防控的关键时期,谭某应部分养殖散户需求,以大型养殖场名义开具检疫证明,多达38张。去年12月,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

“既然谭某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为何绩效还照常发放?”今年3月,镇纪委对2020年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自清自查时,发现这一问题。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关绩效和奖励。

镇财政所负责人解释,“去年11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预拨2020年个人年度绩效奖金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人均绩效奖金标准的合格等次(9000元/人)提前发放绩效奖金,差额部分待考核结果出来后进行结算。这一举措,旨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拉动消费。”当月底,镇财政给谭某预发了9000元绩效。

发放绩效在前,党纪处分和年度考核评定在后,“时间差”导致这一事件的发生。

“既然考核为不合格,此前发放的9000元绩效奖必须上缴。”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谈话提醒,谭某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庆幸,“去年我因工作失职受到处分,正是因为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受处分人员不能享受绩效奖励的政策,先前确实不知晓。”3月底,谭某向镇财政上缴了这笔钱。

为了做实“后半篇文章”,不让党纪政务处分打白条,从4月份开始,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开展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着重对2020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异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和绩效奖金发放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22个,涉及11个单位27名受处分对象。为此,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等69.6万元。

“纪律处分不是儿戏。如果处分决定不执行、不落实或部分不到位,奖金福利照发不误,违纪人员就会产生侥幸心理,从而形成‘破窗效应’,纪律最终会沦为一纸空文。”澧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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