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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出台问责办法 栽好营商环境“梧桐树”

来源:清廉常德网 发布时间:2021-05-21 11: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落实有关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对国家、省、市、县有关营商环境、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执行不力、贻误工作……”4月29日,《桃源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正式印发,为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开展问责提供了依据。

年初,该县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确立了建设“市域副中心、现代新桃源”的战略目标。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主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靠前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为园区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干部作风是营商环境好坏的“晴雨表”。早在去年6月初,该县纪委监委就在桃源高新区探索设立了营商环境作风建设观察点。通过选聘作风建设观察员,观察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干部在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落实惠企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的作风情况,共收集意见建议30多条,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多个。

“对于职能部门和个别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进行行政审批等方面搞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只有坚决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说“不”,才能“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此前,该县发生了一起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几名党员干部在辖区某企业用地调规工作中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的违纪问题,对企业发展和正常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立案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这起“不讲原则、不讲担当、不讲效率、不讲程序”的损害营商环境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随即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一场事关干部作风大提升的集中整训行动也迅速在全县推开。

用好问责“利器”才能形成强大震慑,构建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此,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桃源县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责方式、问责情形、问责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县纪委监委围绕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以监督保障执行,确保政策规定落实落地,用“铁纪”护航桃源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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