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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清廉常德网 发布时间:2021-01-04 09:44:10 浏览次数: 【字体:

“杨年耀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扶贫资金,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20万。杨年耀身为磨市镇坪塔村原党支部书记,受党教育多年,本应廉洁自律,积极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却挖空心思侵害群众利益,谋求自身私利。政治上不明白、经济上不清白、生活中不检点,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生活问题相互交织,最后酿成大错。教训太深刻、结局很惨痛啊!”近日,石门县纪委监委在磨市镇召开了杨年耀以案促改大会。

 磨市镇党委切实做深做实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结合杨年耀违纪违法案件,镇党委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从党风廉政教育不深刻、制度机制不健全、人员监督管理不落实等3个方面制定出11项具体整改措施。

在以案促改过程中,镇党委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在全镇集中开展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为使警示教育真正产生振聋发聩的效果,不讲老案例大道理,只讲身边人身边事,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各班子成员分别对所联系的站办所负责人和村居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关键少数”在党风廉政上走在前、作表率。

磨市镇纪委除了做好杨年耀个案深度剖析外,还积极强化类案共性分析,深刻查找问题根源,改进强化日常监督。镇纪委要求全镇18个村居召开党纪党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3次会议,以案促改,警钟长鸣。结合脱贫攻坚、换届选举期间实地走访,镇纪委组织村干部、纪检监督员、村务监督员将警示精神进一步传达到位,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

“不要觉得村干部待遇差,工作中又辛苦,自己为村里做了很大的贡献,就可以趁脱贫攻坚的机会,从项目建设中捞取好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某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此案确实为村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吸取杨年耀的教训,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敬畏权力、依法履职、廉洁履职。”

  通过持续不断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磨市镇有1名政府干部在警示教育期间主动向组织交待说明了问题,有6名村居干部主动纠正并上缴违规发放资金0.52万元。针对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镇党委建立健全项目监督、项目程序、资金管理、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共4项。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巩固提升的辐射效应正逐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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