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发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提示函
“请你乡党委书记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乡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近日,西湖管理区纪委向西洲乡党委发出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提示函》,这是西湖管理区纪委今年针对违纪问题多发、频发,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隐患的单位发出的第一份《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提示函》。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规定》精神落实落地,西湖管理区纪委将《规定》编入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政策宣传手册》,发放至全区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要求学习领会、贯彻落实。针对西洲乡存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区纪委曾多次口头提醒,要求乡党委、纪委重点注意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在乡、村层面的落实。今年以来,乡纪委自办案件仅占区纪委直接查办该乡和所辖村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已查办案件暴露的问题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这次通过风险提示函方式提醒,是为了进一步引起西洲乡党委的重视,以免风险隐患演化为重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监督是纪委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就要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提示函,是我们对标上级纪委探索创新日常监督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关键时候传导压力的同时,体现的是关心和爱护,从而更好地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合力。”西湖管理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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