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强化督办 不断提高信访交办件办理质量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对信访交办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有效解决处置不及时等问题,确保信访举报件特别是交办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1月7日,桃源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推进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
据悉,该县严格落实信访交办件核查责任,明确具体承办人、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直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交办件的办理质量、文书质量签字背书。县纪委每月进行交办件办理情况通报,对有问题的文书,不仅通报承办人、文书制作人,还通报作为文书签发承办单位“一把手”。
同时,该县纪委信访室通过建立信访台帐管理机制,将监督贯穿在整个工作流程中,信访部门和承办单位分别建立交办件办理情况台账,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就办理情况一周一对账一汇总一报告。实行分流一个月后电话督办,接近办理期限发函督办;对延期未完成的,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书面通报,第三次启动问责,增加承办单位时间观念。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交办件核查不及时,问题整改不主动的,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对承办单位和被整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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