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纪处分条例
“此次党纪修订突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加强纪律规定的可操作性……”12月21日上午,在汉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18年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上,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罗艳同志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授课。
罗艳同志从为什么再次修订《条例》、《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对此次《条例》的修订,尤其是其中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和整合的2条进行了系统和详细的解读。此次专题授课分析透彻,内容丰富,既有宏观论述,又有细致分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党员干部厘清纪律“红线”,使党员干部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全面的领会。
“几个月前我们就收到了县纪委赠阅的《条例》单行本,并开展了自学。通过这次系统学习,我对《条例》的理解领会更深了。”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今后会一如既往的加强学习,并将《条例》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之中,维护好党员形象。
此次学习共有3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除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外,纪委监委干部、巡察办(组)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三专”人员也参加了学习。
据了解,自新修订《条例》发布以来,该县县委向全县各单位及时发布了学习通知,该县纪委为全县主要领导干部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征订了《条例》,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学《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此次集中学习更是进一步掀起了贯彻学习《条例》的热潮。(汉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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