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巡察
为扎实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鼎城落地生根,鼎城区决定5月15日至8月15日,组成3个专项巡察督查组,对全区97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专项巡察采取采取“12+N”种方法进行,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阅、查看并复制相关文件、档案、财务凭证、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认真、及时受理各类来信、来电、来访,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同时根据需要实施延伸巡察。
巡察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方面、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方面、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方面、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借调工作人员等八大内容29个问题。
各巡察组要将被巡察单位的专项巡察情况,形成专项巡察综合材料,重点指出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区委巡察办会将专项巡察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综合材料,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对被巡察单位的正式反馈意见,分类处置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通过巡察,将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的情况进行‘扫描体检’,用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鼎城区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