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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坚持“四要四防” 做好“专项治理”文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1 09:14: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连日来,经开区纪工委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四要四防”,刀刃向内、直面交锋,不隔靴挠痒、不蜻蜓点水、确实把问题找出来、把问题整改好,让专项治理工作落地生根。

 要立言立行,防“束之高阁”。经开区纪工委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立即行动,把专项治理中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采取“拉单、挂账、销项”方式,绘制“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必须做到宽泛问题具体化、具体问题条块化、条块问题分割化,对应纳入“路线图”和“时间表”。 明确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建立日查、周巡、月总结制度,对滞后“时间表”、不按“路线图”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要建章立制,防“涛声依旧”。经开区纪工委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专项治理任务及重点,强化规矩意识,对各级纪检员的责任、义务进行具体定位,并通过召开办公会和现场会等形式,及时梳理现有文件规定,把形成的打算提炼为具体条文,结合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并发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有遵循、操作有依据,力求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要查漏补缺,防“跑冒滴漏”。经开区纪工委及时围绕各级自清自查的问题及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梳理归类,拉单列条,采取“剥竹笋”的方式层层深入,要求各级各单位围绕自查自纠统计表的内容再剖析再挖掘,通过一次次的“回炉淬火”和“加工提纯”,着力把问题背后的问题找准找实。

 要培塑风气,防“短期效应”。 经开区纪工委以本轮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把各级各单位反“四风”、改作风的新风气向全体党员干部辐射,建立风气建设长效机制,让每名党员干部明白专项治理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经开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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