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四抓”举措夯实干部作风建设
“去年来,桃源县纪委监委围绕抓实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强化教育抓预防、出台制度抓规范、突出节点抓检查、严肃查处抓震慑四项举措,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日前,桃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2017年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时表示,县纪委监委全年共立案226件,其中工作失职渎职案件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人,诫勉谈话9人,警示谈话、约谈等组织处理31人,进一步夯实了干部作风建设基础。
一是抓教育。及时对上级出台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进行大力宣传,尤其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今年以来下发通报17期;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将县纪委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长期公示,《桃源手机报》每期公布作风建设举报电话;邀请18名退休老干部担任作风建设监督员,每月召开线索收集例会,听取群众意见。
二是抓规范。县委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围绕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乡镇干部住乡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纪律规矩。2017年以来,全县开展了整顿干部作风活动,县委制定了《桃源县大力整顿干部作风实施方案》,提出了“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的纪律规定。同时,为抓好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分别制定了问责办法。
三是抓节点。围绕节假日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每位干部签订《节假日廉洁自律公开承诺》,要求每位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财政、审计、国税、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管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是抓查处。对群众举报反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严肃问责。2017年,全县共发现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133件,追缴违纪资金128.8万元,对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题通报,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桃源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