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案件审理不容“瑕疵”10件案卷被退回
“这个案卷文书不规范,你们镇纪委再继续完善,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来。”2月26日,鼎城区某乡镇纪委书记在鼎城区纪委审理室拿到被“退回”的案卷。
据了解,鼎城区纪委把案件质量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做到定之有据、否之有理。
为解决乡镇纪委案件审查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定性量纪不准的问题,区纪委审理室对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指导把关,既审核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定性和量纪,又审核规定程序和相关手续,重点解决乡镇办理纪律审查案件存在的事实不清、证据单一、取证不规范、定性不准确、量纪不恰当、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手续不完备的案件,要求乡镇纪委必须补充完善,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案件,还连同案件材料一并退回乡镇纪委,由乡镇纪委补充调查。
“对于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必须要跟他们说清楚讲明白,做到每一起违纪案件都经得起反复推敲和历史的检验。”区纪委审理室干部介绍说。今年,共审理退回补证和整改案件案卷10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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