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欢迎来到 临澧县纪检监察网 !
您的位置: 首页 >廉洁文化>他山之石>详细内容

石门:案件审理念好“四字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8 09:52:00 浏览次数: 【字体:

  石门县纪委通过念好“热、耐、公、诚”“四字诀”,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念好“热”字诀。案件审理工作,大部分时间是在阅卷和钻研法律、法规、政策等书面资料,没有十分的热情,坐不住、看不进,必将"工"无所获;相反,带着热心去做,多学习,深探究,弄懂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难题,审理一个案子,心情也会无比舒畅。用“热心”对待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做到全心全意。

  念好“耐”字诀。阅过案卷资料后,能否对整个案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能否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作出准确的定性、量纪,全在一个字――"细",耐心、细致,注意点滴,寻找联系,解开一个个疙瘩,使案子变得清晰明了。用“耐心”对待审阅案卷工作,做到扎扎实实。

  念好“公”字诀。从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权利的角度做好审理工作,对每一起违纪案件从初查、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都要时刻保持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的提出审理意见,使每一起违纪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用“公心”对待审理环节,做到公平公正。

  念好“诚”字诀。作为审理人员,进行审理谈话时,做到心平气和,认真做思想工作,坦诚与之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申辩,消除案件审查人员与被处分人员之间的误会、矛盾,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用“诚心”对待违纪人员,做到心平气和。(石门县纪委)

分享到:
【打印正文】